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工作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监管细则。
本细则对应《祁门县档案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第四项,。权利类型:其他权力,项目名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一、监管任务
祁门县档案局负责本区域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事中事后工作。
二、监管措施
1、调查阶段责任:档案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执法人员不能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当出示档案行政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2、决定阶段责任:档案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依法作出责令赔偿损失决定;法定告知;
3、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责令赔偿损失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当事人,信息公开;
4、执行阶段责任:督促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赔偿损失;
三、责任追究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主管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的;
2、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
3、违法设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的;
4、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发生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6、在执法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严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办法,落实监管责任,畅通举报渠道,严肃查处问题,确保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工作有序推进。
五、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