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史志研究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县史志研究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22年,信丰县史志研究室按照《条例》规定和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立足史志、档案管理职能,完善各项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组织机构
史志研究室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根据史志研究室现行班子情况,及时调整了史志研究室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陈忠华档案馆负责人亲自担任。
(二)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落实和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使政府信息公开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规范性、制度化轨道,完善了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了我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县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2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馆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详细分类,分别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法依据、执法动态、公民、企业等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一是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二是通过本单位公开栏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馆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馆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额0元,不存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馆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深,积极性不高;内容不够深化;范围还没有很好界定;相应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信丰县史志研究室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