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2011年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我大队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1年,我大队利用“发展提升年”这一工作平台,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公开制度,切实拓宽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各项机制,扎实推进公安交通执法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斐然成效,公安交通管理的执行力、公信率和执法效率不断得到提升。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了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管大队长刘萍任组长,教导员陈世忠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大队办公室),由大队办公室主任兼任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负责大队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和跟踪及经验总结等相关工作,有效地推进了大队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朝向有序、畅通、快捷、高效发展。
(二)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根据《条例》要求,大队一是明确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让广大交通参与人“来”的高兴、“听”的明白、“走”得愉悦,在大队能准时、全面获得自己所需的最大信息量;二是全面健全完善大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和政务信息工作机制,特别在大队违法处理中心、车管科、事故处理中队和办公室等相关“窗口”部门,全面强化了执法管理和政务管理信息的公示、受理、审核、处理、回复和跟踪问效、回访服务等工作流程、工作要求、时限准则等具体要求;三是建立和健全了大队管理信息和政务信息的公示、发布保密审查、网络监控等措施,及时地界定了公开的信息和不能公开的政府(政务)信息,并确定了审核责任领导、审核负责人、审查程序、责任监督、过失追究办法等。
(三)强化了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2011年以来,我大队根据《条例》要求,针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平安交通、和谐交通的新期待和信息公开的新要求,积极开办了交通气象信息、道路安全信息、群众来访信息、事故处理信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机动车辆管理信息、大中队工作动态信息等执勤执法以及政务工作方面信息的培训班,参班人员达28人次,由此切实提高了大、中队以及相关职能科、室信息员的专业素质。与此同时,大队通过县电视台、信息报、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及多方面渠道,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疏导,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学《条例》、知信息、治拥堵、保畅通打下坚实的群众和工作基础。
(四)落实了责任和制定了相关配套措施。为了确保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和大队政务工作信息的及时、准确、快捷、高效,我大队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关于大队政务信息和管理信息职责分工及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大队关于做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机动车管理信息、交通违章信息发布的具体管理办法》、《关于认真做好大队信息发布监督、管理、服务、考核等办法》等。与此同时,在大队车管所等窗口部门,全面公开了机动车登记和驾证申领的工作程序、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等各类车管信息;在大队事故中队全面公示了事故处理接处警电话、接处警时间、事故现场勘查分析报告、事故伤残评定、人身损害赔偿法律适应等信息;在大队违处中心和办公室等处设立了一天24小时报警电话、投诉热线、邮箱号码等相关信息。目前,我县公安交管系统已建立起一支由14人组成的专业交通管理信息员队伍,成立了179名县、乡(镇)、村等业余道路交通协管信息员队伍,组成了一支由16人组成的公安交通管理法制信息宣传员队伍,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实现了从办事程序查询、执法服务监管、网络信息发布、交通宣传服务、违章信息公示等“一条龙”的快捷、高效服务。
二、主动公开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我大队抓住“发展提升年”的有利时机,在开展公安交通管理和道路交通执勤执法管理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年主动公开交通安全管理信息12491条,其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含省总队网、市支队网、各类媒体发布信息)9263条;交通违法违章信息2918条;道路路况安全信息63条,事故处理信息52条,车驾管信息195条。
(一)主动公开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大队主动公开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工作信息的详细分类主要为:大中队工作动态信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信息、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肇事逃逸追逃信息、机动车驾驶人逾期年审告知信息、特殊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信息、交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告公示、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行政规费收取等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的基本形式:一是大队工作动态信息主要通过省总队、市支队公安网络和大队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发布和网络查询;二是全县交通参与人通过大队电子邮箱、3331122值班电话、3331333热线举报电话和民警公示栏、“大中队长接访”等途径进行获得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大队领导和科室中队民警开展“三访三评”深入“大走访”和“大回访”爱民实践活动以及“交通隐患集中整治日”、“交通法律法规咨询日”等进行获取;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公安“微博”获悉各类公安交通管理信息。
三、公安交管和政务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0日止,我大队通过信息公示栏、手机短信、媒体平台及“窗口”部门所公开的所有信息,公开收费额为O元,无减免情况。因公安交通管理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为O起。
四、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部分信息(尤其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信息)的时效性、快捷性和全面性有时体现不够。
2、部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在我县农村的覆盖面不够广,尤其在农村边远山区甚至存在“死角”现象。
3、所公开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与人民群众对新形势下平安交通、和谐交通的新期待与新要求尚存一定的工作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和政务工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面强化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信息发布的时效、内容、形式、渠道、质量、反馈等方面下大功夫,努力强化大信息队伍信息发布的考核评估、业务监督、职责培训、跟踪服务和审查审核工作,以确保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朝向深入、持久、高效、快捷发展,为建设“经济繁荣、生态宜居、诚信文明、幸福和美新信丰”奠定良好基础。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