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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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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我大队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总结报告。

一、概述

2016年,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公开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拓宽信息公开领域,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扎实推进公安交通执法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实际工作,并取得了斐然成效,由此,公安交通管理的执行力、公信率和执法效率由此不断得到提升。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2016年度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大队办公室),具体负责大队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和跟踪及经验总结等相关事宜,有效地推进了大队信息公开及政务公开朝向有序、畅通、快捷和高效发展。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条例》要求,我大队一是明确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在个人捕获各类交通信息过程中,“来”的高兴、“听”的明白、“办”得理解、“走”得愉悦,并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准时、全面获得自己所需的最大信息量;二是全面健全完善大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和政务信息工作机制,特别是强化大队路面执勤执法、违法处理中心、信息中心、车管所、事故处理中队和办公室等相关“窗口”部门管理,全面加大落实公安交管执法和政务管理平台、交警微信平台的信息公示、受理、审核、处理、回复和跟踪问效及回访服务等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时限准则等具体要求;三是认真建立健全大队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和政务信息的公示、发布保密审查、网络监控等措施,及时界定公开信息和不能公开的政府(政务)信息和公安交管信息,并确定审核责任总监、审核负责人、审查程序、责任监督和过失追究办法等,全面推进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发展和良好服务。

(三)强化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2016年度内,我大队根据《条例》要求,针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平安交通、和谐交通的新期待及信息公开的新需求,积极开办了交通气象信息、道路安全信息、群众来访信息、综治维稳信息、事故处理信息、交通肇事逃逸追逃信息、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机动车辆管理及“黄标车”违法信息、大中队工作动态信息等执勤执法以及政务工作方面的每季一期的信息培训班,参班人员达62人次,全面提高了大、中队以及相关职能科、室信息员的专业素质。与此同时,大队通过县电视台、信丰报、手机微信、互联网、QQ群、交警微博等多种形式及多种渠道,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疏导,加大舆论引导,为广大交通参与人学《条例》、知信息、治拥堵、保畅通、护和谐,打下坚实的群众与工作基础。

(四)落实责任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为了实现县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和大队政务工作信息的及时、准确、快捷与高效发布,我大队建立和健全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大队先后制定了《关于政务信息和管理信息职责分工及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关于做好道路交通气象信息、道路交通路况管理信息、交通事故处理信息、交通肇事逃逸追逃信息、机动车管理信息、交通违法信息发布的具体管理办法》、《关于认真做好大队信息发布监督、管理、服务、考核、奖惩等规定》等。与此同时,在大队车管所等窗口部门全面公开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的工作程序、收费标准、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等各类车管信息;在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全面公示了事故处理接处警电话、接处警时间、事故现场勘查分析报告、事故伤残及“一站式”理赔评定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法律适应等信息;在大队违处中心和办公室等处设立了每天24小时报警电话、投诉热线、邮箱号码等相关信息收集和发布机制,在大队公众微信平台及时发布了路况、安全气象和交通管制信息。目前,我县公安交管系统已完善建立起大队信息中心,并组成了一支由各科、室、中队信息人员组成的交通管理专业信息员队伍,建立了179名县、乡(镇)、村等业余道路交通协管(气象、路况)业余信息员队伍,组成了一支由26人组成的公安交通管理法制信息宣传员队伍,形成和培育了一批“交通安全宣传代言人”、“交通安全宣传大使”、以及“小黄帽”等交通信息和法律知识宣传队伍,辖区公安交通管理实现了从办事程序查询、执法服务监管、网络信息发布、交通宣传服务、违法信息公示等“一条龙”的快捷、高效服务。

二、主动公开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我大队抓住构建“开放、文明、诚信、活力信丰”和我县再入全市“第一方阵”的大好时机,在开展公安交通管理和道路交通执勤执法管理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截止12月31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为428条,公布的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共计为81363条,其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含省交警总队网、市交警支队网、各类媒体发布的工作信息)681条,非现场交通违法信息41597条,异地交通违法信息3.1万条,道路路况安全信息109条,事故处理信息1430条,车驾管“黄标车”处置信息197条。

(一)主动公开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的主要类别大队主动公开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工作信息的详细分类主要为:大中队工作动态信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信息、交通事故处理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追逃信息、机动车驾驶人逾期年审告知和“黄标车”处理信息、特殊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信息、交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告公示、动态汇报、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行政规费收取等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的主要形式一是大队工作动态信息主要通过省交警总队、市交警支队公安网络和大队信息平台进行公开发布和网络查询;二是全县交通参与人通过大队3331122值班电话、3331333热线举报电话和民警公示栏、“大中队长接访”等途径获得相关信息;三是通过大队领导和科室中队民警开展“民调评警”、“三访三评”、精准服务以及深入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和“大回访”等爱民实践活动和“交通隐患集中整治日”、“交通法律法规咨询日”等进行获取和发布;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和公安“微博”、微信、QQ群、互联网等获悉各类公安交通管理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我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信息(尤其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信息)的时效性、快捷性和速效性有时体现不够二是部分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在我县农村的覆盖面不够广,时效性不尽及时,尤其在农村边远山区甚至存在“死角”现象三是所公开的公安交通管理信息与人民群众对新形势下平安交通、和谐交通的新期待与新要求尚存一定的工作差距。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和政务工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全面强化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从信息发布的时效、内容、形式、渠道、质量、反馈等方面下大功夫,努力强化大信息队伍信息发布的考核评估、业务监督、职责培训、跟踪服务和审查审核工作,以确保公安交通管理和政务信息公开朝向深入、持久、快捷、高效发展,为推进苏区信丰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和提供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