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法制武装部门 > 县交管大队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度报告

访问量:

一、总体情况

2024以来,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等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7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并在第一时间办结,办结率100%2024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由大队办公室整合汇总各科室中队新产生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及保密审查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撰写公文发布流程,同时将不宜公开的事项,依法进行存档、保管。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通过信丰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6条。依托问政赣州”“12345政府热线等渠道受理、办理、反馈群众诉求和需求共1113条,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的堵点、难点。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设立了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承担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针对错敏字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整改,确保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同时,2024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积极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社会评议普遍较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仍存在主动公开的信息时效性、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二)问题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强化信息发布主体意识,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政策文件宣传解读,通过可视化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可读性,让政策解读更加浅显易懂、深入人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2024年,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要点工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