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司法局二O一O年度工作总结和
二O一一年工作安排
201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精心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能作用,为建设和谐平安信丰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2010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督促和指导。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治理论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有关部门、乡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2010年先后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送法下乡活动6次,开展“综治宣传月”、“4·26知识产权日”、“科技宣传周”、“道路交通安全月”、“6·26国际禁毒宣传”等一系列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全县共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3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60余次,悬挂宣传图片150余幅,张贴标语300条,展出展板130余场次,解答咨询7000余人次,开展法制培训及讲座50余场次。
2、组织全县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举行2010年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全县各乡镇(工业园区)、各部门和单位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100%,及格率100%。
3、认真开展全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动员部署、自检自查、考核验收三个步骤,对全县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验收。一是成立了四个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县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二是向全县普法参学单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印发了《信丰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量化考核标准》,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作出了全面、客观的自检自查自评。
通过全面检查、考核、验收,我县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特别是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方面出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亮点,广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青少年学生和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4、做好自检自查,迎接市委考核组检查验收
为迎接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我局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一是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5月中旬完成了全县各乡镇、单位和部门的考核验收,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完善各类台帐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制定的验收标准,作出了全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自查报告送县委审定,为迎接市级考核验收奠定了基础。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工作取得实效。5月下旬市考核组在我县考核期间,我局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随同考核组对有关部门、企业、乡镇进行了抽查,组织召开了信丰县“五五”普法工作汇报会,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出了高度评价。
二、基层基础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司法行政机关极为重要的一项基础工作。全县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调解优先原则,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主线,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积极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10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88件,调解成功379件,调解成功率达97.7%,未发生民转刑案件和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案件。
(二)基层司法所工作。我局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规范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和动员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坚持“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贡献。2010年,全县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46次,参与调处各类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0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3件,成功93件,防止群众性上访5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参与各类专项整治活动37人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0条,被采纳16条。
(三)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局将其列为工作目标考核项目之一,与各司法所签订了责任书,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就业市场化、帮教社会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要求,依靠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工作,广泛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教育、扶助、感化、挽救等工作,对回归社会的农村籍人员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房住、有田种、有地耕,对城镇籍人员做到有人接、有人管、有房住,生活困难人员最低生活有保障。今年以来,全县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共计130人,其中刑满释放122人、解除劳教8人,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四)社区矫正工作。我局社区矫正工作自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履行对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和暂予监外执行的5种人实施社区矫正的管理职责,各司法所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在工作中,我们做到了机制健全、制度较为完善、工作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到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我们注重四个环节。一是接收环节。及时为矫正对象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相关表格,下发和签订有关文书,进行教育谈话,与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或单位、村委会签订监护协议书,明确司法所和监护人的责任。二是管理环节。一方面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另一方面宽严相济,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保持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三是教育环节。认真了解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做到分类施教,因人施教。在春节期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精心组织、协同配合,对重点矫正对象进行了走访和集中教育工作。四是帮扶环节。实行专题化教育和以面对面谈心的方式进行心理疏导,充分运用教育和感化功能,积极协调解决他们在生活和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
今年,我局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4人,其中缓刑40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0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管制对象7人。
(六)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进展顺利
目前全县除安西、工业园区司法所未建外,其他司法所均已竣工或已经验收投入使用。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协调乡镇尽快落实未建所的建所工作,已竣工的抓紧做好装修和办证事宜,争取早日完成全县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
三、法律服务工作
(一)公证工作。公证工作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公证机关“沟通、服务、监督”等职能,积极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服务。今年以来,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491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180件,民事公证277件,涉台公证13件,涉外公证21件,接待群众咨询192人次,代写法律文书87件。
(二)律师工作。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律师所结合自身实际,在法律服务领域寻找自己的位置,从增强内部生机活力入手,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积极服务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努力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认真履行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和各类经济实体法律顾问职责,积极参与涉法信访工作,为涉法涉诉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办理各类案件377件,代写法律文书 份,接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担任法律顾问18家。
(三)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广泛宣传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努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法律援助领域和渠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社会上的贫者、弱者、残者和其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件,接到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人次,代写法律文书份。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全县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通过参与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援助、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集体、个私经济组织法律顾问等方式,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服务措施,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方便、快捷、经济、实惠的法律服务。2010年,共办理法律服务事项件,其中诉讼代理410件、非诉讼代理222件、调解纠纷96件、办理法律援助32件。
四、队伍建设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一是坚持在干部队伍中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二是继续在干部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教育,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三是在干部队伍中组织开展学习曾庆香先进事迹活动,进一步激励热情、弘扬正气;四是在干部队伍中开展“创先争优”、“创业服务年”等主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执法为民素质;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增强了广大党员和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六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司法行政机关新增社区矫正职责,针对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我局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进行了培训,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局主要领导积极参加司法部举办的全国县级司法局长培训班,有力提升了管理和驾驭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人员编制不足。司法所人员编制仅47人,除西牛、嘉定、铁石口所外其他所仅1人。局机关5个内设机构编制仅13人。由于编制不足,制约了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2、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联动机制欠缺,无缝对接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移接交不够全面,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明年工作要点:
2011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提高队伍素质,
深入推进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七项工作,为构建和谐平安信丰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为实现这一总体要求,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上级部署,着力抓好两大重点工作
1、深化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工作。我县要在健全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打牢基础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认真谋划、全面推进我县法治城市工作。要以创建考核目标为标准,全面落实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参与热情;要突出重点、填补盲点,切实提高宣传实效性;要不断创新、打造亮点,积极寻求工作突破口,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是对我县五年来普法成果的一次大检阅。我县紧密联系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重点,突破普法难点,拓展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形式,在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效果,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更加和谐稳定,社会各项事业稳步发展。要客观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而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科学制定“六五”普法工作规划,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六五”普法工作指明正确的方向。
(二)服务城乡统筹,认真做好七项业务工作
3、注重法制宣传。一是要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从加强我县政法队伍建设出发,深入宣传《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二是要强化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完善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农民工法制教育纳入县劳动就业部门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对农民工的培训内容,在农民工集中的社区和各类企业建立法制夜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三是深入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实际,针对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的不同特点,在每月确定一个主题或一类对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不同的对象,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读本,免费发放。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对“法律六进”活动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4、着力人民调解。要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性作用;要完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着力构建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联动,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优化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广泛吸纳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政策法律水平、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成员担任人民调解员,不断调整、充实、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要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重点关注由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等引发的热点问题,着力化解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疑难纠纷;要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
5、细化律师管理。要继续加强律师行业支部建设,加强对律师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教育,增强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自觉性;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积极组织律师参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在城市拆迁改造、农村林权改革等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规范工作秩序,积极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经营、招投标等提供法律服务;要组织律师积极为政府重大政策决策、重大项目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主动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当好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服务。
6、优化公证服务。适应新形势变化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逐步探索适应公证业务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公证工作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作用,不断提升公证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水准。要大力加强公证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参与、积极介入,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要不断延伸、优化公证服务,坚持为重点工程、重大产业化项目建设、资源优化配置及高新技术产业提供服务;坚持为企业自主创新、树立品牌打造提供服务;坚持为农村土地流转、剩余劳动力转移,返乡农民工再就业提供服务。
7、强化法律援助。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做到“应援尽援”。充分发挥各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功能作用及调动社区(村)法律援助联络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到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出村(社区),法律援助初审受理不出工作站,为广大受援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继续加强和工、青、妇、残等社会组织的联系,充分发挥其网络健全、工作方法灵活的优势,有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联系,理顺关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与信访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规范法律援助服务程序,支持和鼓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律师参与涉法信访的调处,积极引导涉法信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运用法律手段调解和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纠纷。
8、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从源头上预防重新犯罪和消除社会隐患,积极探寻社会管理创新途径。一方面,要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管理、教育、考核奖惩等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前评估、分类矫正以及考核评估机制,在减刑、解教等奖惩制度建设上实现突破;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基地”、“矫正对象教育基地”、“技能培训基地” 以及公益劳动基地建设,促使矫正对象珍惜社区服刑方式,自觉服从监督管理,并掌握必要的就业技能,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另一方面,要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和分类管理机制,加快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软件的推广使用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信息化,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犯罪危险性评估机制,随时监控、随时评估;积极探索社会化帮教安置的新途径,动员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帮教工作,提高帮教安置工作质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提升管理水平,努力构建三大长效机制
9、完善基层司法所达标考核长效机制。一是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司法所“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运转灵活”的工作格局。扎实开展达标司法所创建工作,做到名称统一规范、管理职责明确、经费和办公用房保障到位。二是强化司法所管理,建立完善对司法所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制度,努力使司法局与司法所形成上下协调、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和管理机制。三是加强司法所干警业务培训,组织司法助理员开展两次以上集中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努力提升司法助理员业务素质,确保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在基层司法所能够更好地发挥。
10、探索文化育警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形式多种、内容活泼的文化育警新模式,达到“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一是设置固定的文化育警阵地,定期举办主题突出、内容积极向上、展现司法干警风采的活动;二是鼓励、支持干警培养文化艺术特长,参加有益身心的文化活动比赛;三是开展读好书活动。通过单位集中购买、个人推荐读过的好书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阅读氛围,激发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以读书求新知,以读书促进步,以读书促和谐,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四是开展学习交流。与发展较好的各兄弟司法局保持密切联系,把先进的工作经验引入到自身的工作实践中。五是建立局机关干警与司法所干警轮岗交流机制。定期选派司法干警轮岗学习,拓展工作视野,增强才干,取长补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状态。通过文化建设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渗透,努力锻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德才兼备的司法干警队伍。
11、建立党风廉政长效机制。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以教育预防为主,同时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另一方面,要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党建创新项目实施示范行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党组织、党员干部、全体职工三个层面的理论学习,逐步形成全体干警重品行、做表率、促和谐的良好风气。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继续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以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司法行政特色的廉政文化活动。通过警示教育、设置廉政宣传栏、开展扶贫思廉等潜移默化的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二 O一O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