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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司法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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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司法局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信丰县司法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上级司法行政会议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履职,各项工作均举得长足进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现将我县2014年司法行政系统主要工作和2015年重点工作汇报如下:

  一、回眸2014年主要工作

  (一)将普法宣传与群众满意度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1、宣传形式多样性。将“法律六进”活动与群众满意度宣传活动相结合,先后开展了2014年春季招聘大型法制咨询活动、“送法进农家、连心你我他”法律咨询活动、“学雷锋、我来帮”大型法律咨询活动、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此外,我局还抽调机关干部、律师、法律工作者40余人深入城区各社区开展“大走访、大宣传”活动,活动深入县城13个社区、122个居民小区,走访居民43600余人,收集一批真意见、真建议和真想法,提高了做好今后普法工作和群众满意度的针对性

2、宣传活动常态化。实行“六个一”。即采取“一台宣传车、一封信、一份学法用法手册、一本“以案说法”书籍、一个普法环保袋、一张年画”的方式开展普法和群众满意度宣传。此外,我局还每季度开展一次电话入户调查,悉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已累计拨打电话9600余个,收集归纳意见建议15条,群众满意率达99.7%通过“六个一”,让群众手上有资料、耳旁有声音、墙上有图画、心中有“腹稿”,有效提高全县人民的法律素质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满意度,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我局三季度群众满意度情况得到显著提升,在全省排37名,全省排第6名。

3、宣传对象全覆盖。一是覆盖“二大阵地”即覆盖传统普法阵地和新媒体普法阵地。形成覆盖县城陈毅广场电子显示屏、百米普法长廊和乡镇普法宣传专栏的传统普法阵地以及覆盖全县的县电视台开辟《连线司法》节目、《信丰手机报》、信丰县政府网等新媒体普法阵地,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二是覆盖重点普法宣传对象。法制宣传和群众满意度宣传覆盖全县重点普法宣传对象。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实行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全县公职人员“12.4”国家宪法日举行宣誓仪式;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的自觉性,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率达100%。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普法教育,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的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开展困难群众及特殊人群普法行动,组织妇联、残联、工会等专业法部门和法律服务人员,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截至目前,我局在各类宣传活动中发放普法书籍80000余套、各种法制宣传资料148300余份,出动宣传车700余台次,悬挂宣传条幅80余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700余人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4信息调研有看点。将信息调研作为提升公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抓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三亲自”、班子成员“三深入”、重大决策先调研的制度。“三亲自”是指局长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加、亲自撰写信息或调研文章。“三深入”是指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各司法所联系点开展不少于2天的调研活动;“重大决策先调研”是指出台事关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决策或措施前必须先行开展深入调研,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二是抓队伍建设。坚持高标准选人,全方位育人,多渠道用人,从业务股室抽调写作能力强人的人员组成专职信息调研队伍,为信息调研提供人才支撑。三是抓工作平台建设。以各级门户网站、系统司法行政简报、期刊为载体,积极投稿用稿,展现了我县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2014年,我局被《普法依法治理通讯》、中国法律援助网等刊物、网站采用信息7篇,被省厅《江西司法行政信息采用信息》采用信息9篇,被大江网、江西司法网、江西政法网等网站采用信息或调研文章70余篇,被市局《司法行政工作汇要》、赣州政法网等采用信息13篇,被《信丰手机报》、《信丰信息》等采用信息120余篇,树立了我县司法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将社区矫正、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统筹推进,做到出实招、求实效。

  1、全面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创造性地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年”活动,提出了“六清”、“七抓”、“五规范”,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抓紧、抓好、抓实。一是落实“七抓”工作措施。抓培训,对司法所长进行了2次轮训,今年8月份对新招聘的16名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工作人员素质;抓报到,强化与公检法的联系沟通,抓好入矫报到,使社区服刑人员清楚日常矫正期间清楚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矫正程序。强化日常报到,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抓定位,除法定不进行GPS定位监管的人员外一律实行GPS定位,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抓巡查,落实“十天一巡查”工作机制,有效纠正矫正违法行为;抓帮扶,结合开展社区矫正大走访活动,为27名社区矫正人员解决了实际生产生活困难。抓奖惩,17名表现好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表扬,对21名不遵守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对3名严重违规的社区服刑人员依法提出了撤销缓刑建议,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执法的权威性;抓保障,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新招聘的16名社区矫正工作者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确保“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二是明确“六清”工作要求。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做到法律政策清、流程清、人员动态清、风险趋势清、帮教措施清、考核奖惩清;三是达到“五规范”工作目标。矫正衔接规范、监督管理规范、教育矫正规范、帮扶措施规范、档案管理规范。截至目前,全县334名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得到有效监管,无一脱管、漏管

2、不断夯实安置帮教工作。一是人员接送到位。落实“必接必送”,今年我局共接回刑释解戒人员243名,接回率100%,帮教率100%二是帮扶服务到位。进一步做好帮扶工作,对接回人员按月发给基本生活补助费。建立了瑞晶、恒顺实业公司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31名刑释解戒人员实现了就业。加强对服刑人员家庭帮扶,帮助29名在监服刑人员家庭解决子女就学、低保等困难或问题,如帮助大阿镇服刑人员邹某家里解决了低保,帮助老人安装电线等实际困难,让服刑人员能安心改造;三是延伸帮教到位。深入赣州监狱,向370余名信丰籍服刑人员介绍了家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座谈并发放了慰问品。通过延伸帮教,进一步增强了我县在监服刑人员的积极改造意识。

  (三)将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在服务中心大局中敢担当、有作为。

1、在便民服务上下功夫。不断做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网络,加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级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在全县各行政村显著位置张贴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公示栏,打造五个精品示范联系点,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不断拓宽法律援助覆盖面,将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等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2、在规范管理求实效。法律援助办案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案件标准、受理案件、指派办理、监督检查,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考核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每季一评查”,围绕受理审批、案件办理、结案归档和受援人满意度等四个方面对案件进行深入评查,确保案件的规范管理。

3、在办案质数上寻突破。2014年,我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2件,同比增长10%。此外,我局还采取庭中旁听、事结回访等形式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评查,案件评查合格率为100%2014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市总工会评为全市“工人先锋号”

(四)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促进“法治信丰”建设的“助推器”,做到不放松、不动摇。

于今年4月份制定出台《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信府办字[2014]132号)文件,对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法律顾问的确定、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权利和义务及相关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截至目前,县四套班子及全县16个乡镇,以及县交通局、国土局10个县直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努力推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落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实现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工作人员严重不足、老龄化和进入渠道不畅一是人员不足。目前我局有政法专项编51个,实有35人,其中机关22人,空编16个,司法所只有13个正式工作人员,每所平均1个人都达不到,人员不足严重制约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二是专业化程度不足及人员结构老化。专业人员不足,全局35名在职干部中只有5人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或律师考试,其中4人都是45岁以上,只有1人是80后。全局35名干部职工平均年龄达45.7岁,30岁以下的仅6人,50岁以上有14人,40岁以上有15人,人员结构老化,导致工作创新和动力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司法行政工作需要。三是进人渠道不畅。鉴于人员严重不足,我局通过多个场合、多种渠道向相关领导或部门反映人员不足的问题,但是迄今为止,仍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无法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或工作调动来弥补人员不足,建议上级统筹考虑,加以解决。

三、展望2015年重点工作

2015年,我局在继续抓好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工作的同时,力争在以下三个方面出特色、上水平。

(一)推进“法治信丰”建设,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1、深入开展“法律六进”。以“法治信丰”建设为主抓手,以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推进“平安信丰”、“法治信丰”建设。与县民间艺术团合作开展“六五”普法巡演,在全县打造一批叫得响、有针对性、群众喜闻乐见的“拳头”法治产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传播活动,在办好县电视台《法治信丰》栏目的同时,积极拓展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流动法制宣传车等新阵地,组织开展法制公益广告、法制微电影等法治文化创作活动,增强普法教育的时代性、群众性和渗透力。

2、加强有针对性的普法。利用“3.15”“5.1”“12.4”等重点时间节日开展法治宣传,采用“五个一”,即采取一个礼包、一个专栏、一台巡回宣传车、一个阵地和一支队伍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同时,继续推进法制宣传与群众满意度的紧密结合,广泛开展送法进祠堂、送法到广场等活动,尽量延伸普法宣传和群众满意度宣传的触角,在全县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气氛。

(二)扎实开展“法律服务规范年”活动,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抓好法律顾问制度落实。2015年全县所有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顾问的监管,探索建立法律顾问考评办法、定期服务、协调联席会议制、重大事项报告制、廉洁守密制等五项制度,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

2、规范公证、鉴定行业管理。对照上级相关要求、规程开展公证质量评查,切实提高公证员在实体、程序、卷宗管理、便民服务等方面的规范化水平。健全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考核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推进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以创建一流的业务和所务推动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

3、细化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考核管理。强化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建设,对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实行量化考核和履职自律评议,评议情况定期公布,以考核管理促进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提升。

4、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不断巩固县法律援助中心“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每年创建2-3个乡镇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按每年不少于10%的行政村的比例创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联系点,不断巩固规范化创建成果;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估)办法》和《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规范》;强化案件评查,切实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业务技能、管理技能培训,提高法律援助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狠抓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以村“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进一步完善277个村(居)调委会建设,加强交通事故、山林权属等7大行业调委会建设。推进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制度,落实“六统一”(名称、印章、标识、徽章、程序、格式),确保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2、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适时开展全县人民调解员“大培训”,要继续采取“请进来”的办法为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授课,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开阔人民调解员视野,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

3、发挥“以案定补”效益。继续深化“以案代补”机制落实,对定补案件调处结案情况和定补实际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切实发挥“以案定补”的效益,提升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O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