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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岩气减征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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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岩气减征资源税

【享受主体】

开采页岩气的资源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2018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享受条件】

开采页岩气。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财税〔2018〕26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2号)第二条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