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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信丰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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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信丰县税务局编制完成并向社会公开。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信丰县税务局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赣州频道信丰县频道(http://jiangxi.chinatax.gov.cn/col/co38219/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信丰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我局将竭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圣塔路141号,邮编:341600,电话:0797-3328601,传真:0797-33288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信丰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目标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及信丰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税务工作主线和公众期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信丰县税务局全年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786条,行政处罚事项公示4条,利用信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总计679条。同时,信丰县税务局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示公告栏等各类载体,多渠道对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宣传、税收征管及税收执法等内容进行信息公开,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和社会群众了解信丰县税务局税收工作情况,宣传了信丰县税务局的局情局貌,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信丰县税务局不断细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机制,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和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按法定时限办理,保障了纳税人的知情权。2023年,信丰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的管理,信丰县税务局按规定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对人员变动进行及时调整,为扎实开展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同时,为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起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形成办公室统筹、各股室遵循的岗责体系,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实效性,政务信息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为充分发挥各类平台在信息公开的作用,信丰县税务局通过整合信息公开平台,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实现了信息发布平台的进一步优化。一是强化办税服务窗口公开职能,通过汇编税收政策、办税指南无偿发放给纳税人,利用税收宣传月与宪法宣传月,设置宣传展台,开展进社区、企业、村镇走访宣传,广泛群众宣传最新税收政策。二是抓好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建设,严格按照《税务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定期梳理更新与纳税人息息相关的税收政策等公开内容,并在县政府重点领域公开专栏进行公布,2023年,信丰县税务局各栏目均未出现逾期未更新情况。

(五)监督保障方面

信丰县税务局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严格规范保密监督审查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范围,加强督促检查与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虽然我局做了大量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信息来源渠道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信丰县税务局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与各部门形成合力,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报送各类公开文件和政务信息,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更新学习和培训,紧跟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热点,强化信息收集整合,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