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公开信息 > 驻县单位 > 县气象局 > 政策文件

《气象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南》

访问量:

气象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政府网站管理,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气象网上政务、业务服务能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结合各级气象政府网站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气象政府网站是指各级气象部门面向社会提供政务信息和政务服务,且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加快气象政府网站建设,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进气象公共服务高效化,促进气象工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在互联网上对气象服务期待和需求。

(二)建设目标

适应互联网发展变化,推进集约共享,依托气象部门基础设施资源池的互联网资源,实现覆盖气象部门国省市县四级,形成“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安全、统一运维,统一监管”的气象政府网站群。

2018年底前,将所有独立存在的地市级气象政府网站功能迁移至省级气象政府网站,逐步将省级气象政府网站整体迁移至国家级互联网基础设施资源池,初步形成“1+31”的国省两级气象政府网站格局。到2019年,完成国省两级气象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构建网站统一的发布平台、互动平台和监管平台,实现资源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到2020年,建成以中国气象局政府网站(以下简称中国气象局网站)为龙头、省级气象政府网站为支撑的气象政务集约化网上服务平台。

(三)基本原则

1.标准统一。科学定位气象政府网站功能,规范建设,突出特色,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2.集约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以气象基础设施资源池为依托,打造协同联动、规范高效的气象政府网站集群。

3.问题导向。针对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加强内容建设。

4.便民服务。优化气象政务公开和业务服务,提供可用、实用、易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信息数据服务和便民服务。

5.开放创新。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探索构建可灵活扩展的网站架构,打造智慧型气象政府网站。

二、职责分工

(一)管理职责

中国气象局办公室作为气象政府网站主管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落实气象政府网站管理责任,加强对全国气象政府网站监管指导、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各省(区、市)气象局承担本级及下属地市级气象政府网站的管理职责,负责做好所属政府网站的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

(二)办站职责

1.气象政府网站的主办单位是各级气象局办公室,承担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主办单位可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落实主办单位的相关要求,承担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2.气象政府网站内容素材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外气象业务服务职能的部门提供。相关业务部门要积极利用气象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提供服务,确保所提供信息内容权威、准确、及时;建立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主动做好有关业务系统与气象政府网站的对接。气象政府网站要对接入的业务系统进行前端整合,统一展现。要根据业务部门的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共同策划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专项活动。

3.气象政府网站主办单位党委(党组)负责政府网站的网络安全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是网站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网站网络安全直接责任人。各级气象局办公室和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是网站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气象政府网站要指定专门人员分别负责内容编辑、内容审核、技术运维、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开设与整合

(一)网站开设

原则上,地市级及以上气象局最多开设一个政府网站,县级气象局通过上级气象政府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提供政务服务。

1.开设流程。拟开设政府网站,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办公室提出申请,逐级审核,并报中国气象局批准。同时,按有关规定向公安等有关部门申请备案,发布开通公告。未通过安全检测的政府网站不得上线运行。

2.名称规范。气象政府网站要以本地区、本部门机构名称命名,并在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已有名称不符合要求的要调整规范。

3.域名规范。气象政府网站要使用上级部门政府网站的下级域名,其结构应为“○○○.□□□.gov.cn”,其中○○○为本部门名称拼音或英文对应的字符串。网站栏目和内容页的网址原则上使用“○○○.□□□.gov.cn/.../...”形式。新开设的政府网站及栏目、内容页域名要按照本指南要求设置,原有域名不符合要求的要逐步调整规范。政府网站不宜注册多个域名,已有域名不符合要求的,要逐步注销。

4.徽标和宣传语。各地区气象部门可根据区域特色或部门特点设计网站徽标(Logo),徽标应特点鲜明、容易辨认、造型优美,便于记忆和推广。气象政府网站一般不设置宣传语。

(二)网站整合

政府门户网站一般不得关停。网站改版升级应在确保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进行。

1.网站迁移。因无力维护、主办单位撤销合并或按有关集约化要求需永久下线的,原有内容应做整合迁移。整合迁移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方可启动。拟迁移网站要在首页显著位置悬挂迁移公告信息,随后向管理部门注销注册标识、证书信息(如ICP备案编号、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和域名。网站完成迁移后,要在上级气象政府网站或本地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有关公告信息至少保留30天。

2.临时下线。气象政府网站由于整改等原因需要临时下线的,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逐级审核,经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临时下线,同时在本网站和本地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临时下线每年不得超过1次,下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气象政府网站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长时间断电、断网等情况,或因无法落实有关安全要求被责令紧急关停,相关省(区、市)气象局办公室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气象局办公室报备。未按有关程序和要求,自行下线或未按要求整改的,中国气象局办公室要对网站主办单位负责人严肃问责。

3.网页归档。气象政府网站遇整合迁移、改版等情况,要对有价值的原网页进行归档处理。归档后的页面要能正常访问,并在显著位置清晰注明“已归档”和归档时间。

(三)变更备案

因机构调整、网站改版等原因,气象政府网站主办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网站域名、栏目的主体结构或访问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新相关信息,上级主管单位对信息进行把关审核。网站域名发生变更的,要在原网站发布公告。

四、网站功能

气象政府网站功能主要包括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气象服务和互动交流。中国气象局网站要发挥好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和政务服务总门户作用,各级气象政府网站要主动与中国气象局网站做好对接。

(一)信息发布

各级气象部门要建立完善气象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各级气象部门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重要服务信息。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中国气象局文件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公开发布后,各地区要及时在本级气象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转载,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文件贯彻落实。

气象政府网站要对发布的信息和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权威,便于公众使用。气象政府网站使用地图时,要采用测绘地信部门发布的标准地图或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

1.概况信息。发布本级气象部门简介、机构设置与主要职责等介绍性信息。

2.机构职能。集中规范、统一形式发布本级气象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3.负责人信息。发布本级气象部门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主要活动等信息。

4.文件资料。发布本级及上级气象部门出台的法规规章、应主动公开的部门文件等,应提供准确的分类和搜索功能。如相关文件资料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应及时公开,并在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5.政务动态。发布本级气象部门政务要闻、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转载中国政府网、上级气象政府网站、本地区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转载信息应当从制发机关、单位官方网站或该机关、单位授权的媒体转载,并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

6.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各级气象部门要参照中国气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本级气象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并做好动态维护。信息公开目录要与网站文件资料库、有关栏目内容关联融合,可通过目录检索,方便查找。按要求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数据发布与开放。加强本级气象业务数据系统与上级气象政府网站、本地区政府网站的数据对接和前端整合,形成统一的数据开放入口,集中规范开放政府数据集,并持续更新,提供数据接口,方便公众开发应用。要对数据进行科学合理分类,并提供便捷的数据查询和下载功能。

(二)解读回应

1.气象政府网站发布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发布相关解读材料,并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气象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要积极转载上级部门发布的重要政策解读信息。

2.气象政府网站应做好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相互关联,提供解读材料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相关政策文件。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评论文章。

3.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对于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辟谣信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送。

(三)办事服务

1.气象政府网站要设置统一的办事服务入口,发布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集中提供在线服务。要编制网站在线服务资源清单,按主题、对象等维度,对服务事项进行科学分类、统一命名、合理展现。应标明每一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程度,能全程在线办理的要集中突出展现。

2.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网上平台是气象部门面向社会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是全国气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的总门户,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平台功能,细化规范办事指南,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各级气象政府网站要主动做好与行政审批网上平台的对接工作。

(四)气象服务

1.预报预警发布。气象政府网站要及时发布气象服务信息、预警信息,相关预报预测产品应及时动态更新。气象服务信息及预警信息页面应关联相关科普产品及部门应急情况。

2.天气气候事件解读。如遇特殊天气气候状况,气象政府网站应积极组织专家或相关部门开设访谈解读,并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

3.科普信息发布。气象政府网站要及时发布气象科普知识,开发制作各类相关天气类及政务类科普产品,可通过图解、专题等形式予以体现。要积极转载上级气象部门所制作的相关科普产品、图解及专题。

(五)互动交流

1.中国气象局网站要搭建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公众留言、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各级气象政府网站开设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办事服务类等栏目要通过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提供留言反馈等功能,实现数据汇聚、统一处理。

2.气象政府网站要建立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各级气象政府网站对中国气象局网站转办的网民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

3.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等。以电子邮箱形式接受网民意见建议的,要每日查看、及时办理并公开信件办理情况。定期整理网民咨询及答复内容,分类汇总,形成知识库,实行动态更新。在网民提出类似咨询时,推送可供参考的答复口径。

五、集约共享

网站资源集约化是解决气象政府网站“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问题的有效途径。要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实现气象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1.中国气象局统一建设本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覆盖气象部门国省市县四级,平台采用国省两级架构,国家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以下简称国家级平台)与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

国家级平台为中国气象局网站、各直属单位、各省级和地市级气象局网站提供硬软件环境和运维支撑,原则上省级和地市级政府网站都应依托国家级集约化平台进行网站建设。对于未建成省级集约平台的气象政府网站应将本单位及以下政府网站集体迁移至国家级平台,依托国家级平台统一开展网站建设和维护。

对已建成省级平台的省(区、市)气象局可遵循本指南的要求升级改造现有平台,确保可与国家级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协同联动。

2.中国气象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中国气象局宣传与科普中心、中国气象报社和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等有关直属单位会同主管职能部门组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机构,定期研究集约化平台的建设需求、技术路线、系统架构、部署策略、运维机制、安全防护体系等。

3.国家级平台的各级气象政府网站需按照国家级信息资源库的标准规范,对本网站的信息进行梳理后,纳入国家级平台的统一信息资源库。平台管理部门和平台上各级气象政府网站的主办、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各自职责。原则上,各级气象政府网站主办、承办单位负责本网站的栏目策划、内容保障等工作,并自行安排有关经费。平台管理部门要做好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工作,如集约化平台无法满足有关政府网站个性化需求,平台管理部门应与各主办、承办单位沟通协商,积极配合并及时响应。

4.已建成省级平台的省(区、市)气象局要负责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考核管理,并自行安排有关经费,指定专门机构研究集约化平台的升级需求、技术路线、系统架构、部署策略、运维机制、安全防护体系等。省级平台要符合全国气象部门集约化平台的总体需求,依托国家级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身份认证,严格遵循全平台统一信息资源库规范标准。

六、安全防护

气象政府网站要根据网络安全法等要求,贯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安机关完成网站的定级与备案,集约化平台和网站应用系统严格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系统要求进行设计、定级、建设、运维管理和年度测评。网站安全与网站开设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

(一)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

各级气象政府网站要建立网站安全预警监测手段。通过7×24小时不间断的站点关键页面爬取、分析、匹配,及时发现网站风险隐患,并及时采取修补措施。发生网站挂马等高危安全事件,要及时告警,做到第一时间预警,4小时内处置恢复。密切关注公安机关、网信、工信等主管部门发布的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预警和通报信息,并及时整改与回应。留存网站运行日志不少于六个月,确保事后可追溯。

各级气象政府网站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向网站主管单位和网络安全主管部门备案。发生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照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二)技术防护措施

气象政府网站应部署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应对病毒感染、恶意攻击、网页篡改和漏洞利用等风险,保障网站安全运行。前台发布页面和后台管理系统应分别部署在不同的主机环境中,并设置严格的访问控制策略,防止后台管理系统暴露在互联网中。加强后台发布终端的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防止终端成为后台管理系统的风险入口。要对管理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记录。加强网站平台的用户数据安全防护工作。

(三)管理要求

1.气象政府网站应建立由网站主管领导牵头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安全工作组。信息安全工作组是信息安全工作的日常执行机构,由信息系统建设运维岗位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网站安全的规划建设、运行检查、运维管理、安全应急响应等工作。

2.气象政府网站应设立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安全审计员、数据库管理员、业务系统管理员、信息资产管理员等岗位,安全管理员不能兼任系统管理员和网络管理员,业务系统管理员和网络管理员应配置多人共同管理。明确网站安全责任人,落实安全保护责任。强化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对因工作失职导致安全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中国气象局网站应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

3.气象政府网站应建立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制度。收集、使用用户信息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严格管理信息数据,定期全面备份网站数据,提升容灾备份能力;通过设置专用加密通道,严格控制数据访问权限,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

七、机制保障

(一)监管机制

1.常态化监管。中国气象局办公室按要求定期对备案的气象政府网站开展巡查抽检,抽查比例不低于30%,并及时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公开检查情况,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通报并约谈有关责任人。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定期组织对气象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检查。

2.考核评价。气象政府网站考评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完善奖惩问责机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网站,要通报相关主管、主办单位和有关负责人。对因网站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采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建立气象政府网站评价指标,对优秀网站要推广先进经验,并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和奖励。

3.人员培训。中国气象局人事司将气象政府网站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不断提高气象干部职工知网、懂网、用网的意识和水平。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具备信息采集、选题策划、编辑加工、大数据分析和安全保障等综合能力,熟悉政务工作和互联网传播规律,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工作担当的专业化队伍。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管网、建网、办网的能力。

(二)运维机制

1.气象政府网站内容编辑和审核发布分别要有专职人员负责。明确内容编辑责任人,负责选题策划、信息编发和内容质量等。明确审核发布责任人,严格审校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内容准确,发布及时。要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网民纠错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气象政府网站技术运维要有专门团队负责。具体负责网站平台的建设和技术保障,做好软硬件系统维护、功能升级、应用开发等工作。开展检测评估和安全建设,定期对网站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确保网站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3.气象政府网站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编辑、审核和发布相关稿件。设立质量管理岗位,加强日常监测,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气象政府网站的整体运行情况、链接可用情况、栏目更新情况、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日常巡检,每日浏览网站内容,特别要认真审看新发布的稿件信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漏并做好记录。

4.中国气象局计财司统筹考虑气象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经费需求,足额纳入部门预算。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做好项目立项、招投标和验收等工作,管理好项目需求、进度、质量和文档等。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和流程规范。对外包的业务和事项,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能力、资质和管理制度,细化明确外包服务的人员、内容、质量和工作信息保护等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服务到位、安全到位。

5.各级气象政府网站按要求编制年度工作报表,中国气象局和各(省、区、市)气象局按要求编制气象政府网站年度监管报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三)沟通协调

各级气象部门办公室与当地宣传、网信部门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协同机制,及时通过气象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发布回应信息,并同步向气象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推送,扩大权威信息传播范围。气象政府网站要建立与新闻宣传部门及主要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和网站传播等工作。

(四)协同联动

1.建立气象政府网站间协同联动机制,畅通沟通渠道。对中国气象局网站和本地区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各省(区、市)气象局政府网站及其政务新媒体应在12小时内转载;需上级气象政府网站或本地区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应及时报送并协商发布,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同步发声的政府网站体系。

2.党中央、国务院通过权威媒体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各级气象政府网站及其政务新媒体要及时充分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