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信丰调查队队长 李干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构成,《统计法》修改是笃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统计法》修改,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是统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的有力保障,是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统计领域得到全面贯彻执行的坚强后盾。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奋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举措。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程序、法治方式开展统计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是统计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树牢“坚持党的领导”意识,在思想防线上、依法履职上、为民理念上严格要求自己,以成为一名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标准校正自己,奋力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和捍卫者,锚定改革任务,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以法治方式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统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要加强党对统计工作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统计法治建设全过程。新修改《统计法》旗帜鲜明地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统计法》。我们要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两个维护”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要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依法治统协同并进。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条例》和新修改《统计法》中关于处分处理的相关规定结合起来学,要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严格依法治统,全面从严治队。三要发挥党员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带头作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真正把统计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结合统计调查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社会公众做统计法律法规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增强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我们要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一要深入学习和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点任务、工作要求。二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尤其要熟悉与统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统的能力。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熟悉依法统计基本要求,掌握开展统计调查工作的制度规范。运用各类学习平台和载体,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三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统计难题,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做到严格依法统计“不放松”、坚决依法治统“不手软”。
践行法治理念,推动统计法治建设落地见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关键在行动。我们要将法治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推动法治建设落地见效。一要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将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法定责任落实到每个专业各个工作环节,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切实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二要进一步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针对重点业务领域深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核查,持续深化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强化统计监督成果运用。三要以法治方式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的多项统计改革任务,涉及统计标准、统计指标、制度方法、统计基层基础等方方面面,我们要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融入改革全过程各环节,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以高质量统计调查工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统计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具体实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不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统计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