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队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内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4年,信丰调查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各项制度,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组织实施。成立了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队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有效地推进了我队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顺利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完善信息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信息,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
(三)制定相关措施。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队认真落实了县里的一系列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如《关于调整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主体及任务的通知》、《转发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的办法》等文件。制定了《信丰调查队信息公开及时、均衡发布意见》,为方便群众及时、有效了解信丰县调查队信息,提供了我队信息公开查询、公开办事程序等服务信息。
(四)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2014年,我队信息公开工作者认真学习有关知识,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员的专业素质。同时认真学习《条例》为《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队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队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详细分类,分别是:队情简介、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统计调查报告、经济信息、工作计划、政务动态、主要调查数据、表彰奖励和其他需要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的调查队子栏目,依公开目录查询、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信息公开意见箱、其它公开信息等子栏目。群众通过我队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信丰调查队信息公开网站没有收到申请需要公开的事项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信丰调查队信息公开没有涉及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没有出现有关信丰调查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数量不够。由于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还要做农户固定资产投资专业、农产品生产价格专业、能耗统计、综合、人事、法规、办公室、统计信息化、综治、党建、财务等,任务多、工作重,部分信息具有时效性、实效性,由于工作滞后,致使所公布的信息超出时效,在数量上未完成规定的任务数。
二是公开内容不全,便民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执行县里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及时发布需要公开的信息,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推动我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
二是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进行梳理,积极探索重大决策信息的公开制度。
三是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加强对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丰调查队子栏目的管理和维护,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制度。要进一步建立调查队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五是要进一步提高信息人员的业务水平。信息人员应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各种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专业技能和水平。
国家统计局信丰调查队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