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镇2009-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市、县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关精神,确保我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持续、有效实施,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油为重点,逐步改善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原则。二是坚持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改善干部职工生活质量的原则;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四是坚持约束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节电、节油、节水等能源消耗指标在2008年的基础上每年下降5%以上,车辆维修保养支出每年降低2%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开辟宣传专栏等形式,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全员节能意识,推广普及节能知识。使节能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爱惜公物的良好习惯,发挥表率作用,加快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步伐。
(二)健全节能工作组织管理体系
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党政办、监察室、财政所、团委、妇联、统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
(三)加大机关节能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节约用电力度。1、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除阴雨天外,原则上白天不开照明灯具,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对公共区域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2、节约办公设备用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及传真等办公机具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以及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等大功率耗电材料。3、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办公区域用电设备,对电器设备实行定时开关制度;夏季下班时间实行拉闸限电;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机关办公用电实行计量管理、计量考核。4、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二是加大节约用水力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对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在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适时推行安装节能水表。三是加大节约办公耗材力度。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努力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提倡双面用纸,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四)加快节能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要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如实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统计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必须依法统计,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坚决杜绝虚报、估报、漏报现象,并在每季度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和组织协调,切实统计报表及台帐基础工作的布置、落实及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工作。二是建立目标责任管理机制。结合能源资源的消耗情况,将节能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或岗位,并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评和考核。
(五)加强节能监督检查
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将工作情况按照省、市、县机关节能考核评价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200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