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及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2014年,全镇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机制,着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各项制度,扎实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确保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嘉定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政法委员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全力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顺利开展。
2、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公开内容。一是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工作内容、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时限等具体要求。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确定审查程序、责任、追究办法等。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加强信息员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014年以来,我镇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切实提高信息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政府网、电视、报纸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为《条例》的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在边学习,边完善的过程中,扎实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任务,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
4、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镇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条。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镇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详细分类,分别是:组织机构、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有关文件、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政务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公告公示、统计数据、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经费、税收、政府投资项目、招商项目、执法依据、执法动态、公民、企业等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信息。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形式。一是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公开目录查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其它公开信息等子栏目。群众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设立公开栏公开信息,在便民服务中心、镇政府大院宣传栏等设有公开栏,专门为公众提供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三是通过96333信息平台,不定期发布各类政策与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收到申请公开事项1项,《信丰县嘉定镇人民政府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镇政府依相关审核程序给予审核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额0元,无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镇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信息公开没有按照及时公开的要求公开,时效性不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是通过政府及网站予以公开,各村虽然建有政务公开专栏,但公开内容不全。
3、公开内容的实用性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多数是政策法规、政府文件及工作动态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及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二)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通过每月定期通报等工作形式,进一步提高各村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引起各村的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建立起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推动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2、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重点加大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农政策、三送工作、计划生育、惠农补贴等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制度。要进一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等工作制度。
4、进一步提升信息员水平。要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专业水平。
嘉定镇人民政府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