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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高新区管委会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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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信丰县高新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信丰高新区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积极主动公开,加大互动交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委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55条,公开范围包括工作动态、规划计划、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委2021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要求,我委及时准确更新各栏目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质量关口,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报送、发布等各环节把关负责制。实行保密审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

)监督保障情况。信丰高新区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并且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内容,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将2022年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细化至各科室,对贯彻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组织保障。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网站维护等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及时落实,保证政务公开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工作力量不足等问题。2023年,我委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积极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