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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小河镇创建江西省第七届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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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迎接第七届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精准圆满做好迎检实地测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10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作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的现实需要和有效途径,确保创文工作各项制度、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工作目标

坚持共建共享理念,扎实有效推进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小河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全镇文明程度,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共同提升信丰知名度,为使我县在江西省第七届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基础上,2021年成功创建江西省第七届文明城市贡献小河力量。

三、组织机构和人员

成立迎接创建江西省第七届文明城市现场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人员如下:

  指   挥:  贝   镇党委书记

第一副总指挥:  磊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  溪   镇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总 指 挥:张玉婷   镇人大主席

张祥旺   镇党委副书记

 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星星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何文臣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涂晓夏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小龙   镇人大副主席

康迂龙   镇政府副镇长

 洁   镇政府副镇长

 娟   镇政府副镇长

      员:戴军福   镇自然资源所长

陈甫权  县市场监管局小河分局局长

杜坤鹏   小河派出所教导员

李海山   镇司法所所长

旭云   镇党政办主任

张俊华   镇财政所长

陈德敏   规划岗负责人

温新华   镇民政所负责人

李燕华   镇劳保所长

刘慧梦   团委负责人

李牡华   安监站站长

王仙英   居委会主任

刘小忠   小河镇中心小学校长

 玲   镇公办幼儿园园长

肖平华   小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对接联络县创文指挥部。

四、工作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动员,大力浓厚创建活动氛围

责任单位要召开专题推进会,深入研究部署落实创文工作,并充分利用丰富的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创文工作,着力提升民知晓率、参与率,凝聚起“信丰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创文工作强大合力。要在村(居)重要路段、主要公共场所(公共广场、主干道)醒目位置设立一批创文活动公益广告牌,在公园广场内设置“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典型人物宣传展示牌。各责任单位要在辖区内餐馆、超市以及建筑工地围挡张贴创建工作宣传标语。

(二)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提高民文明素质

1.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文明礼仪学习宣传活动。辖区内广大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文明礼仪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在辖区营造讲文明、讲礼仪的良好氛围。

2.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加强辖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好志愿者服务。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队伍和及 “五老人员” 作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文明卫生交通劝导、文明礼仪宣传等活动,引导民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互帮互助、奉献爱心的博爱精神,开展经常性的社会捐赠活动,倡导更多社会爱心人士关心贫困群体,积极营造参与公益、服务社会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1.开展“牛皮癣”整治活动。全面清理辖区内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的“牛皮癣”,大力整治乱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对辖区内进行大力整治,消除卫生死角,改变脏、乱、差现象。

(四)细化分工,责任到人

要根据创建文明城市现场测评工作要求,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确保各村(居)、各测评点位按测评规范落实工作要求,责任到人。

(五)开展文明城市调查问卷摸底

要强化创文工作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及时组织开展文明城市经调查问卷摸底工作,提高群众对创文工作的支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江西省第七届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全镇上下要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把创建活动摆上议事日程,成立领导机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突出重点,全面达标。对照《信丰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实施细则和责任分工表》认真研究各项任务指标,把各项指标层层落实到人,确保全面达标。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镇纪委采取不定期地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和咨询等方式,对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强化考核,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落实、履行职责不认真、完成创建任务不及时和影响创建工作大局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强化保障,稳步推进。加大资金投入,做好创文工作资金保障。有关工作经费由镇财政及时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