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创新管理,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2015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我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 概述
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有力的提高了我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服务。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镇政府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制度,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了公正、透明。三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镇村两级公示栏等途径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创新信息公开方式,逐步加大网络信息公开平台的搭建力度,以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按照要求,将能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据统计, 2015年,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509条,完成县下达任务的101.8%,完成比例居全县乡镇第八,公开的信息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小河镇工作动态、通告公示等相关内容。
2、结合实际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情况。
2015年,我镇探索多种公开形式,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在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栏、展示牌,群众可以随时了解县、镇两级政府及其部门向社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措施以及重要行政行为。群众也可以到镇政府直接查阅文件。
3、财政资金信息及公共监管情况。
2015年,我镇财政总收入830.2144万元,财政基本支出764.7944万元,项目支出65.42万元,财政总支出830.2144万元,收支平衡。在公共监管方面,小河镇将镇级财务按季度通过手机平台、宣传栏向村民公布,村级财务通过黑板报、宣传栏对外公布。
4、公共资源配置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积极筹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完善镇村委托发包,规范程序,制定规则,提升工作水平。依法做好配置项目的审核、批准、确认以及归档等工作,及时公开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信息、程序、过程、结果等内容,增强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吸引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健全机制制度。在公共资源项目的规划、评估、审核、交易、监管、服务上,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和操作规程,切实防止“暗箱操作”和“幕后交易”行为的发生。要着力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其他项目或领域市场化运作的配套制度,促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规范运作。
5、公共服务情况。
2015年,我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每天安排两人值班,逢圩日各岗位全部到位,并且安排领导逢圩日在服务中心接访。
6、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
2015年,我镇收到大江网民生通道的热点舆情5次,我镇高度重视,每次都安排专人实地调查处理,把具体情况及时作出回复。收到有关土坯房改造、烟叶种植等政策措施咨询32次,我镇通过电话回访、服务中心值班人员现场解答等形式作出了一一回复。
7、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镇收到群众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4次,内容涉及土坯房改造政策、烟叶种植政策、党建开展情况、2015年小河镇工作思路等,均按群众期盼、相关政策公布。
8、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2015年,小河镇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落实好机关干部考勤、公务支出管理、机关效能扣分预警制度,继续完善工作考核及奖惩机制;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落实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畅通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的渠道,进一步推进“三务公开”,进一步发挥村级民主监督小组的作用,继续有序开展公开问政、群众质询活动和作风建设民意调查,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交给群众评判。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201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需要改进的不足之处: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公开的质量、水平、范围、程度与各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及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密切相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及查询了解的便捷程度与公众的需求尚存差距,网上信息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贯彻落实重点工作安排的自觉性和力度存在不足,部分部门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及表单需进一步完善。
2、政府信息公开领域需要拓宽。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有待加强。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有待完善。部分部门未能很好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3、资料处理不够及时。部分部门对工作过程中的资料未进行及时分类归档,发文文件未形成目录;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严谨,相关资料未按照要求形成卷宗;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4、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镇各部门工作机构人员基本上兼职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常变动,而工作的任务重、事务多,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难度。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为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我镇将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2、强化主动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创新公开渠道,尝试采用电子邮件发送、便民终端机等主动公开方式,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结合信息化、政府网站的发展趋势,总结现有经验,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新方式。
3、认真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
4、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行政机关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职过程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账;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