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积极践行“两山”理念,以推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和全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为契机,着力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走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共进、相得益彰的新路。
一、构建核算评估机制,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供“源头活水”
在全省率先启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对土地、林木和水资源资产实物量账户进行统计,初步形成一套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或市场认可的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的评估、核算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
一是推进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确权登记。针对农地、林地整合难度大,权属证明要素不清晰等问题,稳步推进确权登记,促进“三权”分置,完善流转机制,目前全市承包土地经营权面积437.1万亩,颁证率达98.7%,流转面积231.52万亩,流转率达53%。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及权证、抵押证明4247件,涉及面积81.2万亩。
二是创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标准。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共同编制《抚州市生态产品价值评估与核算方法》,按当年价格计算初步核算出抚州市的生态产品价值。在此基础上,推动形成《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规范》江西省地方标准。同时,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在抚州等地实践的基础上,正着手制定国家核算标准,为探索经济发展质量和生态产品价值“双考核”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建立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评估体系。农地方面,结合全市157个乡(镇)主要农作物、经济作物上一年收益价格或流转价格,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价值评估参考价体系,为金融机构评估提供了政策指引,解决农地价格怎么定的问题。林地方面,结合林场远近、立地条件、林木种类、规格等因素,建立林权评估基准价制度。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组建具有生态资源资产评估咨询资质的评估机构和专家库,解决森林资源评估价格虚假、林权抵押不良贷款率偏高的问题。
四是创新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交易制度。2021年12月在全国率先制定市域生态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升级改造抚州市生态资产交易系统,开设275个市县乡三级账号并接入“赣服通”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县(区)设置生态资产交易大厅,乡镇明确服务窗口,引导各方参与交易。2021年,全市生态资产交易平台完成交易63.79亿元。
二、构建开发转化机制,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拓宽“转换空间”
加快推进“生态经济化、经济生态化”,努力变生态要素为生产要素、变生态价值为经济价值、变生态优势为发展优势。
一是利用良好生态提升农产品价值。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涌现出临川态何源生态养殖、乐安绿能农业、东乡润邦田园综合体等一批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农产品品牌价值全面提升,南丰蜜桔和广昌白莲品牌价值分别达到50.42亿元和48.6亿元。
二是利用生态品牌促进生态溢价。通过打造田园综合体示范,发展智慧农业、循环农业、订单农业、生态农产品认证等模式,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农业发展转型升级。打造“赣抚农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并优先授权给优质、绿色、生态农企。南丰蜜桔荣登2021年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中国地理标志产品百强”。
三是利用生态文化优势拓展生态旅游。发挥独特的生态、文化优势,擦亮抚州文化特别是汤显祖戏剧文化品牌,推动生态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让好山好水得到快速“变现”。先后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并先后获得“文化竞争力十佳城市”“ 国家旅游最佳全域旅游目的地”“ 投资环境质量十佳城市”“世界一流品牌城市共建城市”“最美文化旅游城市”等荣誉称号。
四是利用生态资产助推资本运作。大力挖掘生态资产蕴含的金融功能和属性。资溪大觉山景区借助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采用门票、索道、游览车和漂流四项收入质押和不动产权证的资产抵押,探索“特定资产收费权支持贷款”信贷模式。乐安金竹畲族乡以山林资源入股,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生态旅游,享有景区门票收入30%的分红,几年来,全乡贫困群众累计从“绿水青山”分享到108万元的“旅游扶贫蛋糕”。
五是利用林业碳汇交易探索生态价值实现新模式。2021年10月,市农发投公司以100万元成交价格开发收储黎川县樟村生态林场的远期林业碳汇权益资产项目,标志着以林业碳汇交易实现了生态产品价值的一次崭新实践。
六是利用低碳生活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率先上线碳普惠公共服务(绿宝)平台并在全省推广,推出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社会公益、绿色消费等四大类十余项低碳应用场景,注册会员每一次低碳生活行为数据都会被记录并给予相应“碳币”,“碳币”数既代表个人为节能减排所做的贡献,还可以转化成优惠券或在购买绿色产品时进行抵扣,实现绿色生活的物质转化。截至2021年底,“绿宝”吸引全省68.9万人次进行实名认证,联盟商家达600余家,“碳币”积蓄量2.03亿个,实现减排近4.12万吨。
三、构建金融创新机制,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持续“赋能增值”
加大对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等重要领域的信贷支持,加强对绿色金融的探索和推动力度,促进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协调发展。
一是组建生态金融专属分支机构。成立13家生态金融事业部(生态支行),组建抚州绿色保险产品创新实验室。目前全市新开发绿色信贷产品20余种,商业性农业保险承保数量达413件,提供了1.79亿元的风险保障,惠及农户1950户。建立健全绿色项目库,引导绿色项目入库233个,投资总额988.5亿元,融资总需求545.7亿元,金融机构与45个项目进行对接,对接金额达85亿元。
二是开展生态资源收益权质押贷款。加快推进绿色信贷产品创新,出台《抚州市生态信贷通融资试行方案》。资溪农商银行为解决林农和林企名下大量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无法抵押变现问题,成功发放全省首单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447万元。金溪县针对古建筑产权企业、古村落开发保护企业或个人,创新推出“古村落金融贷”,已获银行授信10.15亿元。南城县探索河道清淤疏浚沙石收益质押贷款5.3亿元,用于廖坊水库库汊拆除后的复绿与灌溉、金山口老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等11个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项目建设。2021年,全市生态产品类贷款余额达374.58亿元。
三是推动绿色信贷产品创新。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生态保护地区,建立符合绿色企业和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体系。制定《中国农业银行抚州分行“赣合贷”业务管理办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金额3755万元。创新推出“畜禽智能洁养贷”贷款模式,完成30家企业的贷款审批,发放6460万元贷款。出台《抚州市“信用+多种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施方案》,依托市公共信用平台,推进林农快贷、云电贷、云税贷、抗疫信用贷等纯信用贷款产品,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发放信用贷款16亿元。
四、构建保障保护机制,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筑牢“安全底线”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注重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预防、从局部治理转向全过程控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守护绿水青山、保障绿色发展。
一是建立金融风险分担缓释制度。制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金实施方案,出台农业商业性补充保险扶持方案,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设立生态担保基金,为生态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进一步完善农户(合作社、公司)、银行机构、保险机构、期货市场及政府的风险分担和缓释体系,提升应对灾害风险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二是落实生态保护治理制度。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严格抓好落实,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扎实推进“河长制”“林长制”改革,全面开展工业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水污染治理能力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10大行动,大力实施减煤、控烧、禁燃、降尘、禁渔等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全域治理、全域保护。建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设立生态巡回法庭、生态检察室,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依法打击盗猎野生动物、盗伐林木等行为,责令当事人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治理责任。
三是严格生态环境考核制度。以领导干部离任生态审计为重点,全面开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建立全市域GEP精算平台和统计报表制度,将GEP总量变化情况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重点考核生态产品供给、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功能保护成效等,倒逼各地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