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省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全面落实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 推动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10月31日,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若干措施》进行深入解读。
抢抓机遇,落实国家已明确的增量政策
“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涉及面广、含金量高,极大鼓舞了士气、增强了信心。”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前虎在发布会上介绍,为抢抓政策机遇,释放政策红利,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迅速行动,及时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对口部委沟通衔接,推动我省印发实施《若干措施》。
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的投向和申报要求,提前挖掘、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充实全省基础设施项目库和产业项目库;
围绕省会引领、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加快通道设施、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在就业、教育、医疗等领域,重点推进一批促消费和惠民生相结合的项目,完善养老、生育、托育等政策……
抢抓机遇,全面迅速落实国家已明确的增量政策是《若干措施》制定出台的一个重要出发点。对涉及继续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并优化投向、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严格规范涉企收费和涉企执法、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等已经比较明确的增量政策,我省正组织有关部门逐一深入学习领会、逐一细化对接,确保迅速落实落地。
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龚河兴表示,要把严格规范涉企执法作为我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突出重点,提出促进经济回升向好的有力举措
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基础上,《若干措施》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当前我省经济运行中存在突出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一批针对性、可操作性、时效性较强的有力举措,并就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在推进新形势下招商引资、扩大内需、支持产业升级等方面,加快提出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政策措施。
近日,中央财政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4000亿元给各地,用于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其中下达我省结存限额121亿元。发布会上,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小兵介绍说,为及时高效支持各地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省财政厅及时研究提出我省结存限额安排和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并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是中部六省第一个完成预算调整的省份。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陈杰表示,9月下旬以来,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的系列政策“组合拳”,进一步充实了我省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推动全省第三季度商品房销售同比增长53.6%。下一步,我省将重点在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等三个方面下功夫,把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出来,加力推动我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今年以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有关政策文件,对各地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杨铮表示,省商务厅将抓好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实落地,推动省级层面出台《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抓好大力实施产业链目标化、清单化精准招商,用活用好产业引导基金开展资本招商,充分发挥开发区招商主阵地作用,打造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平台等四项招商举措,推动全省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
靠前发力,提前做好后续增量政策的基础工作
对国家已经明确方向,但具体内容还未确定的政策,如,加大“两新”政策推进实施力度、存量债务置换、房地产止跌企稳、金融等方面,我省也提前谋划,做好各项落实准备工作,确保推动后续增量政策第一时间落地见效。
省财政将继续加大对接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强化债券项目谋划储备,支持地方化解风险的同时,腾出更多精力和财力促发展、保民生;落实好教育、粮食安全等领域省级支出责任,强化对基层“三保”“两新”等工作支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全力以赴保交房,加大“白名单”工作推进力度,会同金融监管和银行机构于2025年3月底前,将存量住房开发贷款项目纳入“白名单”,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按时保质完成交付目标,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全省金融系统抢抓机遇,细化举措,分类施策,全力以赴抓好各项金融增量政策落地。”省委金融办副主任、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局长万良顺表示,我省将常态化召开政银企对接会,推动市县政府依托细分产业链、重大项目等开展产融对接活动;分阶段总结、复盘政策落地的成功经验,定期会商研究协调解决难题,确保各项金融增量政策及时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