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陂镇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2018年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将公开透明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 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加强信息发布和回应,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一、切实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
(一)强化主动发布机制。凡属于《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条例》中明确的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镇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加强政策解读。对上级政府和县级部门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点领域改革、重大项目规划和实施等情况,各分管领导、执行单位、相关村(居)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要通过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上报等方式进行反馈。
(三)拓宽信息发布渠道。要及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健全例行信息发布制度。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四)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差,公务用车购置情况,公务接待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责任单位: 财政所)
(五)开展财政预决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责任单位:财政所)
(六)做好村级财政收支公开。对村级财政的收入、支出要逐笔进行公开,并公开每项支出的用途;村内重大开支、单笔支出数目较大的要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并将讨论情况进行公开。对国家财政补助在本村实施的村道路改造、水利建设、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补助金额、项目实施决策方案、项目招标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审计及预决算情况等进行全面公开。在涉及筹资酬劳资金、惠民政策资金、惠民政策公开等其他公开事项中,要严格规范公开公示, 保障村级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责任单位:各村居)
三、加强土地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做好用地规划、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制度改革等反面的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面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八权一股”等内容的公开公示,细化公共内容和确权流程,扩大群众监督参与。(责任单位: 国土所、各村居)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住院报销、大病医疗救助、农村生育保障等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受益者的应有权益。
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对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的公开。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一 是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接受窗口,并在公共区域或者门户网站公开办事指南,包括申请方式、可供下载的申请表样式、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认知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三是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对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的申请事项, 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减少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责任单位: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各村居)
六、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相关单位和村(社区)要做好依法依规公开政务信息,在政务公示栏中公示的信息要做好公示登记、管理、更新,在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示要做保证公示的内容及时、完整、准确,并经责任单位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牵头科室: 办公室,责任单位:相关职能办公室、各单位站所、各村居)
各责任站所、各村居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保障措施,确保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