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产业扶贫基地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提高产业扶贫质量,巩固产业扶贫成效,增加贫困户收益,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各项工作落实,确保2020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结合我县实际,加大对产业扶贫基地扶持奖补,并制定本奖补办法:
一、《奖补办法》 发展目标
到2020年底,全县培育建设以信丰脐橙、蔬菜等农业产业为主的扶贫示范基地或合作社50个以上,通过务工、土地流转、入股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2000人以上的贫困人口增收致富。
二、《奖补办法》奖补对象及认定条件
1.本县范围内有带贫益贫能力的种植(脐橙、蔬菜等)、养殖、休闲农业、油茶、苗木、旅游、果业、花卉等产业扶贫基地、合作社或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基地”);
2.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营业执照,无不良信贷记录、无授信风险,并且具有一定的辐射带动能力,吸纳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
3.符合以上条件的经农业农村局、果茶局、林业局、文广新旅局、扶贫办、财政局等县有关部门审核认定后纳入产业基地奖补范围。
三、《奖补办法》的扶持政策类型
1.入社型:吸纳贫困户加入合作社社员且贫困户占合作社社员比例的30%以上。贫困户入社资金至少3000元以上或基地土地入社总流转面积至少20亩以上。入社3户、5户、8户以上的分别奖补合作社1万元、2万元、3万元。凭贫困户入社协议、入社资金账单、土地流转面积凭证、合作社成员明细表核定。
2.务工型:带动贫困人口务工3人(含3人)以上每人每半年务工时间累计超过40天;每人每天分别补助基地和贫困户务工人员各10元。凭务工协议及考勤记录、务工工资发放表或银行流水明细核定。
3.土地流转型:带动贫困户3人(含3人)以上每人半年务工时间累积超过40天或合作社社员中贫困户占比达30%以上的,按照基地农田实际流转面积,每年每亩补助土地流转金50元,凭贫困户签订的流转协议、务工工资发放表和合作社成员明细表核定。
4.组织培训型:基地组织贫困劳动力农业实用技术等培训,向县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符合要求的(每期培训贫困劳动力不少于10人,每期总人数不得超过30人),每个基地培训不超过5期,按参加人数每人每次补助基地30元,每人每次补助贫困劳动力60元,每期补助授课老师600元。凭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培训人数核定。
5.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户收储、销售贫困户生产的农副产品的带动贫困户5人(含5人)以上的基地,可视收储、销售贫困户生产的农副产品数量价值5000元以上,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
6.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农产品滞销以及特种养殖要求转型发展而产生损失的基地(带动贫困户不少于5户),在综合评估损失2万至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5000元。在综合评估损失5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
四、《奖补办法》申报材料
材料内容:
1.产业扶贫基地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所有类型提供);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证、机构代码证(所有类型提供);
3.每期培训的申报表、培训人员签字花名册(组织培训型提供);
4.合作社成员明细表(入社型、土地流转型提供);
5.产业扶贫基地贫困人口务工花名册(务工型提供);
6.产业扶贫基地与贫困人口签订的利益联结协议:入社协议、务工协议、土地流转协议面积凭证、入股协议、资金账单等(入社型、务工型、土地流转型提供);
7.产业扶贫基地的贫困户每月、季度或年度的务工工资发放表、土地流转租金发放表或银行流水明细等(务工型、土地流转型提供)。
8.根据需要提供其他有关资料等。
五、《奖补办法》中的奖补资金申请和拨付程序
(一)申报。在每年的4月底前,基地负责人向当地乡(镇)政府提出当年基地的奖补申请,并填写产业扶贫基地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乡(镇)政府在经审核确认后,在当年的7月上旬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名单及申报材料。
(二)考核。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申请后,组织扶贫办、财政局等行业部门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考核。
(三)认定。实地考核符合要求的由县农业农村局等行业部门组成专家审核组认定。
(四)公示。认定完成后,对符合要求纳入奖补范围的,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内有群众举报的,经县农业农村局和相关行业部门调查核实后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奖补资格。
(五)汇总。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一汇总上报。
(六)资金拨付。按照农业产业奖补项目拨付程序进行奖补。贫困劳动力的培训补助和务工人员工资补助由乡镇政府统一发放。
六、《奖补办法》注意事项
(一)为将有限的资金扶持更多的基地,每个产业基地当年奖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资金来源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中解决。
(二)为确保奖补的真实性,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行业部门负责对项目从申报-考核-认定-公示-汇总-资金拨付层层把关,农业农村局负总责,其他行业部门配合,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
(三)每人每年务工时间:指当年1月1日至申报日期的前一天。
七、《奖补办法》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县产业扶贫工作的调度统筹协调,及时会商解决存在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强化产业扶贫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科学制定产业扶贫政策,强化推进项目奖补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任务数见附件4,全县创建农业产业扶贫基地达60个以上,果茶局要指导创建果业基地20个以上,蔬菜办要指导创建蔬菜基地16个以上,文广新旅局要指导创建3个以上,林业局要指导创建2个以上,农业农村局负责基地区域特色产业5个以上。各乡镇、果茶局、林业局、文广新旅局、县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要指定专门股室或指派专人负责基地奖补扶持工作,加强监督审核和过程的管理,防止基地骗取、冒领奖扶资金,充分发挥好奖扶资金的“滴灌效应”, 对虚报骗补现象的基地一经查出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对基地负责人和相关乡镇报县纪委、监委从重处理。
(三)加强资金保障。认真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改革完善财政支农机制,预算安排财政资金保障,确保力度不断增强。
(四)加强技术服务。各职能部门要组织农技人员成立农业产业扶贫技术指导小组,分赴到各基地开展技术帮扶和技术指导,鼓励基地吸纳更多的贫困户,带动更多贫困户增收。
附件:1.产业扶贫基地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
2.产业扶贫基地贫困人口务工花名册
3.产业扶贫基地奖补汇总表
4.产业扶持基地任务指导分配表
附件1
产业扶贫基地奖补资金申请审批表
填报扶贫基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扶贫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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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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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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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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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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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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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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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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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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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地址及经营范围 |
我基地位于信丰县 ,主要生产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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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申请意见 |
我扶贫基地共利益联结 名建档立卡户,入社 人,贫困户务工 人 天/年,土地流转 亩,组织培训 人。 现按规定申请奖补资金 元,请予以审核。我扶贫基地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承诺的不诚信行为,负法律责任并退回相应奖补资金。
扶贫基地名称(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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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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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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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审批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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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审核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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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经办人: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注:基地类别分别为产业基地、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
附件2
产业扶贫基地贫困人口务工花名册
扶贫基地(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村、组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务工天数/年 |
奖补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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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产业扶贫基地奖补汇总表
(乡)镇(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村 |
产业扶贫基地名称 |
经营类别 |
带动模式 |
带动贫困人数 |
奖补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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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产业扶持基地任务指导分配表
乡(镇) |
任务数(个) |
备注 |
嘉定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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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塘埠镇 |
5 |
|
西牛镇 |
5 |
|
大阿镇 |
5 |
|
安西镇 |
5 |
|
正平镇 |
5 |
|
古陂镇 |
5 |
|
铁石口镇 |
4 |
|
小江镇 |
3 |
|
小河镇 |
4 |
|
大桥镇 |
3 |
|
新田镇 |
4 |
|
油山镇 |
3 |
|
崇仙乡 |
3 |
|
万隆乡 |
3 |
|
虎山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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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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