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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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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信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研究制定全县供销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二)按照县政府的授权,组织实施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乡村振兴发展,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按照县政府的授权,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的日常管理;对烟花爆竹、报废汽车拆解、废旧家电拆解等经营行业进行管理指导;支持合作社发展农村电商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三)向政府反映农业、农村、农民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壮大基层组织实力,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县社直属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强化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社有资产,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 ,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

(一)人事秘书股。协助县社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县社领导有关活动,机关重要会议活动安排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县社机关主要工作制度建设及县社机关值班工作;负责县社重要会议决定的督促、跟踪、协调,县社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印章管理、信息、史志年鉴和纪要简报编纂工作以及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县社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法治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会计股。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务、信贷以及审计的政策法规制度,拟定县社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系统财务、会计与审计工作,推动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负责管理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项目资金和社有资金,监督资产使用情况;负责本级部门预算决算及会计档案的管理;拟定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盈余分配制度;对直属企业、基层社、行业协会进行财务管理和指导;承担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合作指导股。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农村经济和合作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县社重大改革发展任务的总体规划和项目编报等工作;承担系统综合改革具体指导工作;负责指导行业体系建设、成员社综合业绩考核、成员社对联合社的评价工作;研究、宣传农业农村经济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服务平台;指导全县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改造、联合社创新、农民合作社发展以及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指导系统发展惠农服务中心、农村电商、合作金融等农村新兴服务业;承担县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发展股。指导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形成以资本为纽带上下贯通的经营服务体系;负责县社及本级社资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本级社有资产经营战略规划;负责社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参与县社直属企业重大经营活动和项目投资决策的咨询论证;指导系统贯彻落实有关农村现代流通发展的政策、规划和任务,推动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推动系统产业发展,推动系统产业整合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重要商品经营业务政策协调,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副产品、化肥、农药、再生资源回收、救灾物资等重要商品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系统统计报表编报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县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监事会办公室。负责承办县社监事会具体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各级监事会组织建设;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和社情民意等工作;会同县社有关科室监督检查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财政资金使用和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等情况;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制度,制定适应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管理要求的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县社机关、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督办审计结果的落实;负责对直属单位和主管社团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办县社党组、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领导

赖丽华

单位地址

信丰县嘉定镇水东路兰家巷106号

邮政编码

341600

联系电话

0797-3361687

联系邮箱

2727147483@qq.com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