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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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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信丰县财政局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规章草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拟订县与省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二)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贯彻执行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县对乡的转移支付制度。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监管。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进行监管;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的有关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六)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本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基建、城建项目工程预决结算审查管理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八)编制县本级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监督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收储和土地出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细则,编制全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信丰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受上级委托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拟订财经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研究制订财经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划与强化财经监督检查的措施;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县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组织对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和预期绩效评估;具体组织本级绩效预算的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监督检查和控制;负责审查本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批复部门。

(十三)负责督促国有资金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情况。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费,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抓好人才专项资金投入保障及监管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支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县本级及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全局有关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电处理、接待、信访、保密、调研、宣传、办公自动化、文书档案工作;负责财政局机关及财政系统目标管理和考评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财政系统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计划,指导财政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和所属有关事业单位各项经费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通讯、供电、供水、卫生、绿化、保卫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基建、住房基金及其他有关管理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城市网格、招商引资、政务公开、文明创建、创文创卫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

(二)预算股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汇总全县年度预算;管理预算内总指标,承担县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工作;承担县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承担与省、市财政的结算工作;承担县对下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工作;承担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承担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财税政策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填报工作;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及与审计的协调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三)预算编审服务股

参与拟订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和原则,做好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调整等服务性工作;为局机关组织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提供服务力量保障;协助局机关做好县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的建设、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四)国库股(综合规划股)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五)网络信息股

承担信息资源建设和服务;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监测平台的维护和服务;承担预算管理一体化等财政核心业务系统的建设、维护保障服务;为政府投资评审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六)债务评价股

协助局机关做好政府性债务日常服务性工作以及政府性债务的项目申报、入库等工作;根据政府财力情况提出本级政府性债务年度总体规模的意见建议,做好全县政府性债务情况的统计分析和动态跟踪工作;统计掌握外国政府和外资银行在本县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七)非税统计股

协助局机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资金情况进行统计;为涉及非税收缴的执收执罚单位提供相关政策服务;承担全县非税收入票据核定、发放和核销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八)绩效评价服务股

参与拟订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综合性制度;协助局机关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及考核的事务服务工作;提出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等方面的运用建议。

(九)教科文股

承担文广旅、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办法。

(十)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政法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三公”经费管理;负责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和配备管理工作;负责人才管理、统一战线工作、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

(十一)工会(关工委)

负责局机关工会日常管理,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管理以及对接县关工委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执纪审查工作。

(十三)农业农村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衔接资金;提出年度支农综合财政预算和支农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组织审核、申报财政有关支农项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对口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协助完成农口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工作;拟定全县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配合中共信丰县委农村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工作。

(十四)经济服务股

做好商贸、工业、高新区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服务性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协助局机关做好财政惠企奖补、园区基建等专项资金的计划、协调和清算等事务服务工作。

(十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负责对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环保、节能、绿色采购等法规政策落到实处;承担采购项目备案审核,负责受理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事宜,依法对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政府采购活动信息公开,建设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政采环境。

(十六)综合保障股

负责全县公务员津补贴相关工作,指导全县公务员津补贴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负责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年度预算;做好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的审核工作;执行国家工资政策,统一津贴、补贴、奖金的发放;检查全县工资发放情况,清理吃空饷等虚报冒领行为。起草有关财政、税收等政策的实施办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服务有关工作。

(十七)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

做好自然资源(含林业局)、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服务性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治理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八)经济建设股(资产运行监管股)

承担交通、能源、发改、城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制定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财政扶持政策;参与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和项目安排;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承担国有企业改制、改革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国有资产报告的有关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十九)乡镇财政管理股

负责乡镇经济发展工作;指导乡镇财务业务管理;负责乡镇行政、事业人员工资审核、汇总;根据年初预算按月拨付乡镇、村级(居委会)转移支付资金;负责预算一体化系统乡镇预算内及其他资金的指标下达工作;具体组织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二十)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主要承担协助主管部门加强对出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参与推动全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统计、分析、评价国有企业经营绩效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参与拟定企业薪酬管理办法和出资企业进行业绩考核等职责。

(二十一)金融评价股

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预算及绩效评价的服务工作;协助局机关做好政府投资基金服务工作;为局机关落实“财园信贷通”政策及资金保障提供技术服务力量。

(二十二)社保基金服务股

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服务性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协助局机关做好全县社保基金的预算执行报表、决算草案编制和财政补助基础数据核对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县本级社保基金的对账和保值增值等事务性工作。

(二十三)监督评价股(会计股)

拟订财经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研究制订财经监督的工作规划与强化财经监督的措施;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县财经监督工作,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负责财政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落实;查处财政系统违反财政纪律案件,接受对财政系统的投诉举报;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内审工作;承担直达资金监控系统、预算一体化系统等的日常监管。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承担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配合市财政局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十四)财政评审中心

承担财政投资项目的预算编制评审、项目结算审计评审。


主要领导:

周凌

单位地址:

信丰县嘉定镇市政大道56财政局大楼

邮政编码:

341600

联系电话:

0797-3339921

联系邮箱:

xfczj2023@163.com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