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能
信丰县教育体育局内设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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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一、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能
1.履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工作主要职能,承担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教育决策、规划、要求,并制订有关实施方案或细则。 3.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教育工作计划,督查指导规划计划实施,确保各项教育规划任务按期按质完成。 4.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指导,建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和监测评价机制,确保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关键指标、政府保障程度指标、保教质量保障指标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均控制在国家规定值以内并低于上年度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制订并组织实施改善办学条件的投资计划和措施。 5.切实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5%的标准保障教师培训经费,强化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会同人事部门根据核定的编制,调配好全县教职工。健全落实全县中小学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制度和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建立健全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激励保障机制,交流轮岗人数达到应交流轮岗对象(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10学年及以上的校长、教师)的10%,其中“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各地评选的名师)比例达20%,努力促进教师队伍配置均衡。 6.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7.协助指导各乡(镇)依法组织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及做好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巩固工作。制定和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各类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和措施。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及其他教育建设项目。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按标准配备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消除薄弱学校,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各类学校生均校舍面积和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加大“模范学校”创建力度。 9.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创建“平安校园"。 10.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各中小学校招生范围,制定招生政策,分配招生指标,管理好各类学校学籍,跟踪督促辍学学生复学。 11.加强学校行政管理,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学校工会组织民主管理作用;加强行风建设,制止中小学乱收费行为。 1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支持学校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学校搞好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对传统体育特色学校予以扶持。 13.制定体育场馆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政策,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丰富中小学生的课余和假期生活。 14.开展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和各项体育竞赛活动,推动学校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的体质,积极培养体育优秀运动员,为上一级体校输送体育人才。 15.建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丰富有益的文体活动。 16.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增强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多渠道挖掘体育产业潜力。 1.履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工作主要职能,承担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教育决策、规划、要求,并制订有关实施方案或细则。 3.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教育工作计划,督查指导规划计划实施,确保各项教育规划任务按期按质完成。 4.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教育工作进行统筹管理和指导,建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制度和监测评价机制,确保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关键指标、政府保障程度指标、保教质量保障指标达到规定的要求,确保小学、初中差异系数均控制在国家规定值以内并低于上年度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制订并组织实施改善办学条件的投资计划和措施。 5.切实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5%的标准保障教师培训经费,强化师德教育,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会同人事部门根据核定的编制,调配好全县教职工。健全落实全县中小学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制度和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建立健全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激励保障机制,交流轮岗人数达到应交流轮岗对象(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10学年及以上的校长、教师)的10%,其中“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以及各地评选的名师)比例达20%,努力促进教师队伍配置均衡。 6.督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7.协助指导各乡(镇)依法组织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及做好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巩固工作。制定和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等各类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和措施。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及其他教育建设项目。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按标准配备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逐步消除薄弱学校,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积极推进各类学校生均校舍面积和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加大“模范学校”创建力度。 9.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综合治理,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创建“平安校园"。 10.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各中小学校招生范围,制定招生政策,分配招生指标,管理好各类学校学籍,跟踪督促辍学学生复学。 11.加强学校行政管理,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和学校工会组织民主管理作用;加强行风建设,制止中小学乱收费行为。 12.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体育总局关于学校体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支持学校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学校搞好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对传统体育特色学校予以扶持。 13.制定体育场馆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政策,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丰富中小学生的课余和假期生活。 14.开展学校体育教学工作和各项体育竞赛活动,推动学校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增强学生的体质,积极培养体育优秀运动员,为上一级体校输送体育人才。 15.建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开展丰富有益的文体活动。 16.大力发展群众体育,增强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多渠道挖掘体育产业潜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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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1.党政办公室 (1)综合组织与协调机关政务、事务、接待接访、信息交流、会务筹办等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和县直各学校的基层党建、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基层支部和党员的评先评优活动。 (3)负责机关文秘、文件、文电、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发展规划的起草与复核,负责印章管理与机关机要保密工作。 (4)负责机关行政档案管理、机关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和接待工作。 (5)牵头负责“五型政府”建设及政务服务工作。 (6)负责县教体局“决战办”、“信速办”及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日常工作。 (7)负责机关干部职工考勤考核工作。 (8)负责新闻宣传、信息收集与报送、党报党刊、教育报刊杂志征订与管理。 (9)牵头负责建设“教育强县”工作专报等工作。 (10)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社情民意工作。 (11)牵头负责县直机关高质量发展绩效考评工作。 (12)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关工委工作。 (13)牵头负责机关节能工作。 (14)牵头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工作。 (15)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 2.教育股 (1)承担全县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中小学的德育教育、民族教育、国防教育及相关竞赛活动等工作。 (3)负责职业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制订和实施全县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对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评估。 (4)负责统筹管理及监督指导县属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其办学行为。 (5)负责全县成人教育工作计划,指导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6)负责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学籍管理与转学、入学等工作。 (7)牵头负责全县“双减”工作。 (8)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控辍保学”工作。 (9)牵头对接教育行政执法工作。 3.人事股 (1)负责全县教体系统的人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构编制等工作。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教师的调配及考核等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教体系统教职工的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工作。 (4)指导与协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 (5)负责或配合组织部门做好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领导班子与班子成员考核、考察和任免工作。 (6)牵头负责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配合人社局做好教师工资、津贴审批等工作。 (7)负责全县教体系统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审核和保管工作。 4.校建股 (1)负责全县教育网点布局规划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建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3)负责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建筑安全、危旧校舍改造及闲置校舍处置工作。 (4)牵头负责苏区振兴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建设对接工作。 (5)牵头负责争资争项工作。 5.安全股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监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 (2)负责全县学校安防“三防”建设、寄宿生、特种设备、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防灾减灾、危化物品、防拥挤踏踩、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3)负责全县学校食堂及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学校“心防”工程建设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组织的警示教育和禁毒、禁赌、普法、信访、维稳、减盐、防性侵、防拐卖、防诈骗等工作。 (7)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调处工作。 (8)负责全县学生保险工作。 6.计划财务股 (1)负责编制县本级教育经费预决算及各学校、幼儿园年度财务预决算。参与拟定全县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统计并监控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及教师工资发放情况。 (2)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省、市和县本级教育专款、各种外资和国内捐赠款。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做好学校收费监督工作。 (4)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5)负责或配合财政、审计、物价、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对各级各类学校财务工作实行监督和管理。 (6)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7)配合做好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具体负责教师工资津补贴发放、统计等事项。 (8)牵头负责全县教体系统教育民生工程工作。 (9)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服工作。 7. 教育督导室 (1)负责牵头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 (2)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3)负责对全县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和考核。 (4)负责对接省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我县开展的专项或综合性督导检查、评估和考核。 (5)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6)协助建设“教育强县”工作专报等工作。 8.监察室 (1)负责全县教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协同抓好全县教师队伍作风建设,尤其是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负责对全县教体系统内部机构和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领导干部、教职工和重大事项的监督。 (4)受理对教体系统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投诉、举报和调查。 (5)负责处理全县教体系统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违纪违规案件。 (6)负责全县教育违规收费、违规补课和违规推荐教辅资料等方面的监督及案件查处。 (7)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各种招生、招聘、考试、招投标程序等方面的监督及案件查处。 (8)配合上级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 二.县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1.教学研究股 (1)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的各类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教学课程改革工作。 (2)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课题研究与管理,抓好全县中小学课程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工作,研究和改进作业管理和考试的内容、手段和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4)负责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工作。 (5)牵头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及教育评价改革工作。 (6)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7)牵头负责全县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思政教师培训等工作。 2.师资教育股 (1)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 (2)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3)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及“名师、名校长”的推选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长培训及相关证书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教师的录用工作。 (7)牵头负责教师减负工作。 (8)牵头负责教师节相关工作。 (9)负责全县教师学历提升工作。 (10)负责高校顶岗实习生的对接与管理。 3.电教仪器股 (1)负责全县现代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信息技术等教育装备工作。 (3)负责管理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验教学工作,组织实施教学仪器装备建设、配备、使用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各级各类信息技术教育和实验教学理论研究工作。 4.教育核算股 (1)负责根据核算单位提供的会计原始资料进行会计核算和资金结算工作,定期向核算单位通报经费收支和财务状况。 (2)负责办理国库支付复核业务工作。 (3)协助核算单位编制年度预决算工作。 (4)负责整理核算单位会计档案工作,保管核算单位最近一个年度的会计档案。 (5)负责对核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协管工作。 (6)配合做好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具体负责教师工资、津贴发放和统计等工作。 (7)负责对核算单位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和审计,负责对校长、园长经济责任监督和审计。 (8)负责定期向县局报告核算单位财务运行信息工作。 5.青少年校外活动股(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1)承担全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规划、协调、研究、指导及校外健身娱乐、学习、艺体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2)负责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 (3)负责开展举办音、体、美、艺术特长、劳动技能和科技创新能力等各类特长培训和各类比赛活动。 (4)负责组织青少年参加社会综合实践及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的实践创新能力。 (5)负责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6)参与或承办县教体局组织的全县中小学生大型文艺活动及科技活动。 6.学生资助服务股 (1)牵头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 (2)负责全县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 (3)负责全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办理和还款催款工作。 (4)牵头负责全县教体系统乡村振兴工作。 (5)负责全县“三级书记进校园”工作。 (6)承担县奖教助学基金促进理事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7.学前教育服务股 (1)统筹管理全县学前教育,负责拟定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2)负责推进全县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工作。 (3)负责指导全县学前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4)负责全县幼儿园学籍管理及入学工作。 (5)负责指导全县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及学前教育机构工作。 (6)牵头组织实施全县学前教育评估工作。 8.群众与竞技体育股 (1)负责拟订全县体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落实上级群众体育工作要求。 (2)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县级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设立,指导体育总会、体育协会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3)负责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编制,指导建设和管理,推动体育场地标准化建设;做好大型体育场馆的维护和管理。 (4)负责全县成人竞技体育工作。 (5)负责体育产业、体育经济和体育统计工作,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和指导全县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6)协助做好体育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高危险性体育运动项目的监管工作。 (7)负责其它综合性体育工作。 9.少儿体育股 (1)负责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事业工作发展规划。 (2)负责“体教融合”工作,指导学校体育教育教学和学生“阳光体育”进校园活动,推动学校体育发展。 (3)指导全县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训练开展。 (4)指导协调开展全县青少年体育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全县青少年体育类竞赛工作;做好市级以上赛事的备战、参赛、保障和向上级输送优秀运动员工作。 (5)指导学校运动队的训练、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县优秀运动队员及青少年参加省、市体育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 (6)指导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督导县级青少年单项体育竞赛。 (7)负责全县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教练员岗位培训和反兴奋剂工作,开展全县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管理工作。 (8)负责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全县“双减”工作。 (二)县教育考试中心 (1)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安排的各类考试报名、组考、招生、毕业审核等工作。 (2)统筹管理并指导高考、学考考点建设和考风考纪管理,处理考试中的偶发事件,配合查处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 (3)负责对外宣传发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工作。 (4)承担县级招生(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配合做好征兵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负责高中专、大学录取资格审查。 (6)承担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工作。 (三)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1)负责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县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管理网络及工作制度。 (2)负责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的教育安置、课程安排、康复训练、个案训练、评价方式等工作指导。 (3)承担全县特殊教育师资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推广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先进学校经验。 (4)负责提供专业测试与服务工作。协助普通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的筛查与诊断,提供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家长培训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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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彭太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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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信丰县嘉定镇市政大道56号B栋4楼 |
邮政编码:34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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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97-3333106 |
联系邮箱: xfxjyj40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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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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