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信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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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划;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指导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三)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规定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六)组织制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制定全县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县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八)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九)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全县爱国卫生的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宣传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县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我县计划生育政策。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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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体改宣传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提案建议回复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 (二)人事科教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委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评审申报,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及援疆、援外工作。负责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指导委属单位人才工作。 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 (三)财务审计股。组织协调中央、省、市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承担机关和委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拟订职责范围内医用设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承担健康信丰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赣南苏区卫生健康事业振兴发展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全县卫生健康规划、项目的实施。 (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行政审批股、职业健康股)。承担部门授权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审批工作。落实医疗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督职责,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县域内卫生健康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负责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负责全县计划外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 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县重大疾病、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政策,组织实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承担相应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授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七)医政医管药政股(中医股)。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县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市内药品生产、使用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督促指导“平安医院”创建,抓好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拟订和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全县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科研工作;指导、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负责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基层卫生健康股。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政策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健康扶贫和扶贫帮扶、挂点联系工作。 (九)家庭发展股(妇幼、老龄健康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受理计划生育信访、政策咨询;负责再生育审批、性别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等工作。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和规范,督促指导、促进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十)信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推进全县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规定设置,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承担本系统本部门党建、党务、群团等工作。负责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涉医社团组织、健康新业态的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委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委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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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领导: |
陈 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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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信丰县嘉定镇广场巷39号 |
邮政编码: |
341600 |
联系电话: |
0797-3303319 |
联系邮箱: |
jxxfwjw@126.com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