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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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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信丰县公安局

一)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省市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部署、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 

  (三)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处置辖区内的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组织实施重大生活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处理交通事故。 

  (七)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依法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住、旅行的有关工作。 

  (九)依法实施县级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工作;管理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 

  (十)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依法监督指导管理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作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民警违纪案件。 

  (十五)制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组织、管理和分配全县公安装备、被装和经费。 

(十六)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

内设机构

信丰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政工科、宣传科、督察大队、信访室、警保室、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网监大队、看守所、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户政科、禁毒大队、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等机构。

主要领导

吴德权、仲建青

单位地址

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135号

联系电话

0797-3338220报警电话)

0797-3338230(行政办公室电话)

邮政编码

341600

法定工作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邮箱

xfgaj079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