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市财综字〔2024〕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省级补助资金1.1万元。
附件1.关于下达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市财综字〔2024〕6号)(保租房181万元,老旧小区1384万元,棚改1.1万元)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市财综字〔2024〕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省级补助资金1.1万元。
附件1.关于下达202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分省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市财综字〔2024〕6号)(保租房181万元,老旧小区1384万元,棚改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