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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信丰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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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信丰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信自然资文〔2023〕4号)收悉,为科学调控全县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经2023年3月17日县政府第29次常务会研究,原则同意《信丰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你局牵头组织实施。

此复

附件:信丰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33


附件

信丰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稳定土地市场供需关系,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与结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原有的信丰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特制定本供应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土地市场要素需求侧管理为目标,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市场需求,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全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大力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期限与范围。本计划期限为1年,即202311日至20231231日。计划适用范围为县城区及各乡镇

供应总量2023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8000亩。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用土地处置进度,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实施项目建设。

)供应结构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业服务业用地363亩,住宅用地1017亩(其中棚户区改造用地192亩),工矿仓储用地372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80亩,交通运输用地1600亩,特殊用地20亩。

空间布局县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占全县供应总量的77.55%,乡(镇)占22.45%。经营性土地的供应量占全县供应总量的17.25%,工矿仓储用地占46.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16%,交通运输用地占20%,特殊用地0.25%。

三、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

(一)坚持“多规合一”,推进土地要素集聚。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目标得到具体落实,推动土地要素向八大行动“1217”工作方面明确的各类重大项目集聚。

(二)坚持节约集约用地,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原则,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要求,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实施“节地增效”行动,积极鼓励和引导建设项目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和存量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坚持“净地”出让制度,对列入疑似污染或已污染地块且未按相关要求处置到位的宗地,一律不予供应。对工矿仓储项目用地,支持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

(三)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灵活运用产业用地政策。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坚持按用途管理,平等对待用地主体,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不以用地单位性质区分供地方式,可依法实施划拨供地。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等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县政府将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进一步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停车场、停保场、公交首末站等交通运输项目,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养老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以及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项目,鼓励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使用土地。

(四)坚持“房住不炒”,强化房地产用地市场调控。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地产调控工作部署和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重点保障城镇住宅用地供应优先供应住宅用地用于棚户区改造、人才住房、中小套型普遍商品住房的建设,防止大套型商品房多占土地。根据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要求,严格执行商品住房用地单宗出让面积规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住房和建设局应将年内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地块向社会公布。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县自然资源局应当于每季度末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县政府提出计划修改方案,经县政府审核批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联动协调。进一步加强供地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完善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县自然资源局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住建、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

(三)把握供应节奏。对商业服务业、商品房等经营性用地,在综合分析市场需求、库存等情况后,有序推向市场,切实保障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稳定。对列入“八大行动”1217”的重点项目用地,按照应保尽保原则供应。

(四)落实动态调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并定期向社会通报,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要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并及时向社会通报。供地计划的安排、执行、落实情况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要中得到反映。

附件:信丰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件:

信丰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

单位:亩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业服务业用地

居住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商品住房用地

棚户区改造用地

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信丰县

8000

363

1017

825

192

0

3720

1280

1600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