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信丰县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充分发挥农业生产“大托管”在提高农业规模化、机械化、市场化水平方面的优势,切实提升粮油生产水平,推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提升粮油生产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政府办公室字﹝2024﹞15 号)。
三、目标要求
围绕破解我县农业生产劳动力、品种、技术、装备、服务等制约瓶颈,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保障粮食安全,寻找一条适合我县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路径。2024 年,农业生产“大托管”试点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 13.2 万亩;2025 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全县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 21.7 万亩以上;到 2026 年底,实现有条件的村全覆盖,力争全县试点“大托管”模式的土地面积达到 30.1 万亩以上。
四、主要内容
(一)农业生产大托管主要有两种托管方式。一是体现为农户直接委托给农业经营主体或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者是农户直接委托给村集体的单委托,二是体现为农户将土地经营权委托给村集体,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农业生产托管合同,并明确农户保底收益,再由村集体将集中起来的耕地委托给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托管合同的两委托。
(二)实施方式主要有择优选定经营主体和因地开展托管服务两种。
前者实施步骤为:1.遴选经营主体。以乡(镇)为单位,遴选一批农业经营主体,更新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2.组织托管洽谈。在遴选好本地经营主体的基础上,结合县级推荐,组织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农户开展托管洽谈工作。3.综合选择主体。村集体或农户综合选择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签订托管服务协议,建立托管服务关系。
后者实施方式为:1.明确种植品种。根据托管服务协议,鼓励因地制宜在同一生态区域内集中种植 1-2 个粮油优势品种。2.强化融资支持。试点村的合作社或服务主体可以按照托管服务面积和资金需求向银行申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财农信贷通”。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购买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乡村两级为农业经营主体等提供条件和服务。3.完善配套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和粮油烘干中心、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沟通对接,引入农资采购、良种良法、农机作业、农产品烘干、加工、市场营销、品牌打造等产前、产中、产后相应配套服务。4.引入人才机制。政策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引入现代化职业农民,内培外引知识青年投身至农业农村。
五、工作重点
(一)实施农田宜机化改造。继续实施水利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推进,积极争资引项,加大山塘、蓄水池、提灌站和引水管道等水利设施建设满足农田灌溉用水需求。引导镇村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引进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等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对无流转意愿但有自种需求的农户,在不影响集中连片经营前提下,划定区域由农户自行耕种。
(二)推行全程农业机械化作业。加快引进一批一流农机企业落地,为全县农业生产提供农机社会化服务。鼓励将高标准农田集中流转给种粮大户经营,全面推行机育秧、机插、机防、机收等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
(三)加强粮油烘干加工能力。大力实施稻谷烘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引导各类主体添置谷物烘干机,努力实现烘干能力镇域间相对均衡。
(四)壮大粮食种植规模经营主体。制定扶持种粮大户政策措施,通过以大户招大户、“走出去”上门招引等方式,全力外引内培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种粮主体,2024 年、2025 年和 2026 年,全县每年新培育粮油种植大户 50户以上。
(五)创新“大托管”金融保险产品。按照中央和省级工作部署,积极争取扩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覆盖面,力争实现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扩大到所有乡(镇)。
(六)建立“大托管”服务平台。依托江西省农业社会化服务管理系统、云上赣农统一赋码平台,组建乡村“大托管”服务中心、农机作业服务队等,共同承担农资集采、协助田地整理、统一种植品种、提供技术指导、对接保险服务、推动品牌建设等服务。
(七)拓展“大托管”服务链条。从生产、加工、销售、流通、供应“五端”发力,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助力试点村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支持试点村优质农产品企业与京东、阿里、抖音、快手、拼多多等知名电商平台,以及华润、盒马、米其林等商超餐饮合作,做大做强农产品网络销售额。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业生产“大托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供销联社、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部门参与的组织架构。财政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二)严抓政策落实。将“大托管”工作与推动粮食生产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整合相关资金,重点支持“大托管”试点村开展农田整治和宜机化改造,加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机械化育秧中心、粮食烘干及仓储等设施建设,改善“大托管”示范基础条件。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乡(镇)要采取发放资料、悬挂标语、现场宣讲、举办讲座等基层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
开展“大托管”政策宣传,全方位解读政策举措。
(四)强化指导调度。将“大托管”试点示范工作列入深化改革开放行动、乡村全面振兴考核调度内容,采取平时调研指导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解读机关:县农业农村局
解 读 人:罗佳
联系电话:3330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