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余土废渣调剂处置》
二、事项类型:其他权力
三、设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城市管理局
责任科室:信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 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场地出入口已经硬化并具有冲洗、摊铺、碾压、除尘等机械设备;2、运输车辆需具备交通营运资格,已完成密闭覆盖防撒漏、滴漏改造。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予与批准。
六、申请材料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二份;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驾驶员信息(驾驶证、运输证等)复印件一份;
5、运输建筑垃圾路线图一份。
七、办理渠道
1、信丰县迎宾大道北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2、网上申请。
【办理窗口】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7102658
八、办理时限
【即办件】
法定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 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无需跑动。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阳明南路329号。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2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