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决策,紧扣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建设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
年初召开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对2024年工作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新要求,作出新部署,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规股牵头,各股室组织配合,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继续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2.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我局党组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和作出重大决策时,都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县的规定贯穿始终,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一年来,局长办公会和中心组学习会议安排了法制学习活动,结合财政业务工作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讲话,进一步提升全局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在全局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保障。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度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会议不少于3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会议6次,局领导班子考核年度内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科学制定本年度法治教育计划,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加强对干部队伍法制培训
结合干部普法学法考试、干部法治教育工作、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考试等,及时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升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强化法制监督
1.有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严格履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民生价格等决策事项的风险评估、专家评审、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确保程序合法和决策科学。严格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专项规划、宏观调控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决策事项的局党组会议、局领导传签等集体决策制度。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2.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廉洁高效,对“三重一大”事项,按程序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再执行。
3.加强法制工作制度建设
逐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程序、行政执法检查制度、行政处罚制度以及政务公开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严格行政管理,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1.依法行政,严格贯彻财税政策
依法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县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上级部门征求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意见时,适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2.依法管理非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依法管理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拟订县本级彩票资金使用制度,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3.依法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级和全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
4.依法支付资金,严格管理国库
依法组织制定县本级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依法执行预算,审核支付国库资金,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监管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备案和会计核算工作。
5.依法管理国有资产,认真组织国有资本经营
依法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负责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负责县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6.依法组织政府采购,严格监管政府采购活动
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参与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方式;承办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的认定工作;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对县级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承担全县统一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评价财政资金,严格落实财政管理制度
依法负责各项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
8.依法投资审核,严格管理基本建设资金
依法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
9.依法监督检查,严格执法执罚
依法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10.依法管理会计业务,组织会计职称考试评定工作
依法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代理记账机构的行政许可业务,指导和管理全县会计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学习,组织会计职称报考和呈批工作。
11.依法实施政务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各股室业务流程进行整理,对各股室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作出系统的归纳和说明,绘制出办理程序流程图,并在公示栏及时对外公布,方便企业和项目单位查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依法开展政府预算、财政总决算及政府“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开展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等财政专项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开展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信息公开工作等。其中除公检法司、消防等涉密单位预算信息外,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二十日内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在财政部门批复后在二十内公开。
(四)完善依法办文制度体系
1.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度。我局规范性文件实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2.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执行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我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均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通过贯彻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各业务股室认真分析和改进工作存在问题,认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政执法水平有效提升。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财政部和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法律规定,结合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财政局关于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预(结)、决算审查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赣府办[2009]80号),就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出庭进行答辩,切实可行维护财政利益。
(六)全面提高财政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举办法治讲座,全面强化财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
搞好普法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次数4次,干部职工学法年度年人均40小时,切实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并要求全局工作人员关注公众号及时了解法律法规变动,登录江西网络干部学院学习法治知识并答题,发放法律知识读本,下乡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促进财政系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法治宣传责任制度,开展普法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财政系统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开展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参加全县政务公开日活动;配合县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开展非法集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免费发放法律法规汇编、各类宣传资料,解答财政法规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法治意识。
3.大力增强法治意识,依法决策重大执法事项
近年来,全县财政系统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重大执法事项依法决策。疑难问题和大要案都经过局领导集体讨论程序民主决定,重大执法事项做出前听取法制机构意见。不断清理完善执法依据,执法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局积极清理行政权力,下放行政审批权,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以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严把执法主体关,全面实施自由裁量规则,认真开展案件评查,积极开展听证、复议、应诉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大力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科学总结监管模式,创新提出“四段式”执法模式,实现了科学监管机制的创新,我局综合监管平台的建立从硬件上保障了科学监管机制的运行,各股(中心)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内外普法并进,学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有待加快进程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和各股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的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亟待加快推进。
(二)依法行政有待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不少企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频频发生工程建筑商状告学校等单位的案件,连带财政局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这一现象,对于我们加强依法行政的必要性进一步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虽无过错,但在资金管理、资金支付、资金监管上显然做得还不够,监管不够全面、细化,使得建设方和施工方民事纠纷不断,在依法行政方面有待完善财政与县场的统一协调机制。
三、今后改进措施
(一)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
我们在工作中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践行全面依法治县活动,从本职工作入手,牢牢把握财政保障这一关键环节,认真细致地开展财政工作,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政府、法治财政理念,确实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有所作为。从行业层面上来说,就是加强收支环节和使用环节的财政监管,尤其加强对风险较高的公共财政资金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和安全;从系统内部层面上来说,就是要加强财政队伍的建设,提高教科文股工作和财政计生和工青妇综合管理能力,提高财政人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更好地保障民生。
(二)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造福百姓重于一切,实现群众愿望先于一切。作为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就是要把财政资金的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大事,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易发风险资金以及财政工作环节中的薄弱环节方面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对不同风险的资金提出不同的监管要求。根据调研分析、座谈建议、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发现财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措施积极应对,预防和减少行政风险,从“被动行政”转变为“主动执法”,不断提高财政法治工作的有效性。重点要加强财政资金的安全监管,发挥相关部门和基层政府的作用,建立“一岗双责”的多元共治的工作环境,形成对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合力。
(三)大胆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方法,坚守安全底线
对不同的单位资金可采取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不同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风险较高的工程建设单位要加强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切实为人民群众服好务。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走依治路线,就要求我们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改进工作作风,要以把建设成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的单位为目标,持续加强自身建设。从个人而言,要把能力素质提高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制知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技能在岗位实践中及时发现苗头,敏锐识辨风险,妥善应对风险,正确引导舆论,化解突出矛盾,缓和严重事态,平息不利因素,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2025年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继续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