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结算审核结余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为及时发挥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结算审核结余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弱项,促进农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研究同意,现将结余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按照计划要求做好以下有关工作:
一、做好公告公示。根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项目所在乡(镇)及行政村对结余资金项目计划进行公告公示,并保留文字、影像等资料备查,全方位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加强项目管理。各项目业主单位收到项目计划后应尽快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原则上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更改项目计划,对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项目计划的,必须按原申报渠道重新申报。
三、严格资金管理。各相关乡(镇)必须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减少项目资金中间拨付环节,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方式付款,严禁超结算付款,确保资金安全,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项目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第一时间把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减少年度资金结转结余,做到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附件: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结算审核结余资金计划表
信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