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我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特殊教育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241万元,本次下达后,2024年累计下达该资金395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按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积极支持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配备必需设施设备。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在分配资金时,要进一步向脱贫地区倾斜。同时,要进一步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