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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2024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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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土地储备管理,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发挥土地资源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建设需要,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紧紧围绕2024年全县八大行动暨决战1217”重点项目用地储备为目标,坚持以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为导向,科学编制土地储备年度计划,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土地储备项目谋划,通过征收、储备、出让运行机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保障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计划内容

(一)上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况。

截至202312月底,历年结转储备土地820亩。(二)年度新增储备土地计划。

2024年,全县计划新增储备土地约5100亩,主要分布在城北工业新城、城南高铁新区等区域,优先储备城区、高新区存量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其中存量建设用地约932亩,占计划储备18%,新增建设用地约4168 亩,占计划储备82%。储备土地要完成三通一平等出让前期工作,按年度供地计划有序投入市场。

三、实施步骤

(一)确定土地征收范围。根据年度储备计划,由县自然资源局出具项目征收用地范围图,组织项目所属乡镇及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征收用地范围图进行实地界址测绘放线;

(二)开展土地调查摸底。由项目所属乡镇及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房屋、附着物等摸底调查、资金测算工作;

(三)启动土地房屋征收。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土地房屋征收由项目所属乡镇按程序依法组织实施;涉及大量房屋征收的项目由县土地房屋征收领导小组按程序依法组织实施。

(四)实行“净地”交付验收。完成土地征收后,由项目征收实施单位实施清表、围挡,按净地要求移交给县土地收储中心,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

(五)统筹资金审核结算。由县财政局牵头,统筹调度征拆资金,并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对已完成征收的土地房屋拨付、发放补偿资金进行审核,出具项目征收补偿资金审核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全力抓好计划执行。土地储备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包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返迁安置、土地开发整理等一系列问题。县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嘉定镇政府、西牛镇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严格落实,对土地收储、供应等实行统一调度,确保收储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二)坚决做到“净地”收储。储备土地要做到报批到位、征拆补偿到位、土地权属清晰无纠纷,完成清表清界并实施围墙、围挡圈地,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拟储备地块,应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对完成征收且达到净地条件的土地,所属乡镇或征拆实施主体应及时移交给县土地收储中心入库储备。县自然资源局要通过基准地价概算法或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等方法,做好入库储备土地资产价值的认定工作。

(三)坚持“先储后供”原则。根据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最新要求,及时做好储备土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土地顺利供应。所有待供地块必须按先储后供的原则,达到净地收储条件后,将宗地信息录入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获得预出库单号后方可供地。

(四)规范储备资金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精神,县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土地储备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做好土地储备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并建立储备土地资金结算机制。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征拆实施主体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及时完成储备土地项目资金结算,核算土地收储成本。

(五)健全巡查管护机制。要建立健全储备土地巡查管护工作机制,对暂不供应的已完成征收地块,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落实管护责任,实施围挡、覆绿,做到精心管护、防止侵占,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对侵害储备土地权利的行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努力维护政府储备土地资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