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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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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的用地需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原则

(一)突出项目保障。深入实施三大战略、八大行动锚定县委“1217”总体思路,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坚持项目为,对照2024年八大行动暨决战“1217”重点项目清单,做好项目用地储备及供应,对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的项目,做到应保尽保。

(二)优化供地结构。新增建设用地向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倾斜,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将项目用地供应与城市发展导向、存量用地消化、低效用地盘活、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等有机结合。

(三)强化空间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统筹调控作用,进一步强化经营性用地尤其是房地产用地供应统筹。为平衡市场供需矛盾,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供应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四)适当弹性原则。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实行总量控制,弹性管理,具体计划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未列入计划但满足供应条件的项目,按照实际所需原则可在供应总量内予以调剂保障。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期限与范围。本计划期限为1年,即202411日至20241231  日。计划适用范围为县城区及各乡镇。

(二)供应总量。2024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5000亩。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加快批而未用土地处置进度,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实施项目建设。

(三)供应结构。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业服务业用地347亩,住宅用地242亩,工矿仓储用地233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66亩,交通运输用地1310亩。

(四)空间布局。县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占全县供应总量的75.41%,乡(镇)24.59%经营性土地的供应量占全县供应总量的11.78%,工矿仓储用地占46.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15.32%,交通运输用地占26.2%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由县政府主导,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县直职能部门、高新区和乡(镇)政府共同参与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机制核心作用,县自然资源局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净地出让。土地出让前,必须完成地块内土地及房屋征收、土地补偿、青苗补偿等工作,处理好土地、房屋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同时地块内落实三通一平、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前期工作,未达到净地标准的地块不得出让,防止出让后竞得人不能动工建设,杜绝产生土地闲置情形。

(三)提高执行效率。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目标得到具体落实,推动土地要素向八大行动“1217”重点项目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