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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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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高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保对象

具有信丰县户籍的城乡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即出险时年满60周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即出险时年满60周岁重点优抚对象)及除上述两种对象以外的 70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即出险时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

二、保险范围

统保对象在生产、生活的各种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在居家生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公共场所活动、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外出旅游时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均纳入意外保险责任范围。

三、承保期限

本保险期限为1年(即202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止)。

四、保险内容

1、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经报案确认意外事故的,给予赔付8000元/人。

2、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的,保险金额最高给予赔付30000元/人(按照人身保险伤残比例赔付)。

3、因意外伤害事故在江西省内二级(含)以上医院乙方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给予合理的住院补贴,补贴金额赔付125元/天,单次住院最高赔付30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

4、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需安排救护车的,对因该事故实际支付的、必要的救护车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0元,全年累计赔偿限额2000元。

五、理赔流程

  • 六、理赔需上交资料

    材料名称

    住院补贴

    意外身故

    意外残疾

    救护车费用

    理赔申请书

    保险合同

    减免

    减免

    减免

    减免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件

    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诊断证明


    意外事故证明


    死亡证明




    户籍注销证明




    残疾鉴定书




    出院小结

    相关医学检查报告单

    医疗费用收据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转账授权书及存折复印件

    救护车记录及救护车发票




    说明:

    (1)√表示 :申请人必须提供的材料;☆表示:必要时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2)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的,申请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3)医疗费发票,可不提供原件,但需要由支付单位在复印件上写明已赔付金额并加盖公章。

    七、报案流程

    95518—转人工—转人工—说明老年人意外险项目报案,无需保单号,报被保险人身份证号及姓名(说明是信丰县户籍)。被保险人可请家庭子女、亲邻或居委会协助报案,或直接前往保险公司门店办理理赔。

    八、常见问题

    Q1.问:出险之后由谁报案?报案电话是多少?我不会报案怎么办?

    答:户籍地址:赣州、宜春、吉安、萍乡、新余,拨打人保财险客服热线95518。95518—转人工—转人工—说明70周岁老年人意外险项目报案,无需保单号,报被保险人身份证号及姓名(说明是赣州、吉安、宜春、新余、萍乡区域)。

    被保险人可请家庭子女、亲邻或居委会协助报案,或直接前往当地门店直接办理理赔。

    Q2.问:伤者如有鉴定伤残需求如何处理?

    答:如伤者提出鉴定需求务必在第一时间联系所在承保区域的保险公司,方可提供专业的伤情鉴定建议。

    Q3.问:材料齐全交单后多久可以结案支付?

    答:3000元以内小额案件,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在3天内完成赔付,确保客户及时收到理赔款。10000元以内案件在5天内完成赔付。

    Q4.问:赔偿款可以支付给哪些人?

    答:非身故案件支付给保单约定的被保险人本人,涉及身故案件支付法定收益人(死者父母、配偶、子女),需其中一人领取时,其他人员需提供受益人委托书。

    Q5.问:所有70岁以上老人发生意外事故都能赔付吗?外地出险是否可以进行赔付?

    答:所有具有我省户籍的70岁以上老年人意外险出险可赔付,被保险人异地出险亦可赔付。

    Q6.问:常见不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情况?

    答:疾病导致的死亡、伤残、住院不予以赔付,常见的:医药费、营养费、康复费、辅助器具费、整容费、美容费、修复手术费、牙齿整形费、牙齿修复费、镶牙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费、误工费、丧葬费、病理性骨折、骨质疏松、高血压、脑出血、脑梗、脑中风、糖尿病等疾病。

    Q7.问:70岁年龄如何界定?年满70周岁老人是否需要去承保区域保险公司办理投保相关手续?

    答:以被保险人出险时年龄是否满70周岁作为界定。例如:被保险人在当年2月1日即将满70周岁,那么该被保险人在2月1日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承保区域保险公司为具有江西户籍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实行自动投保,无需自行办理投保相关手续。

    Q8.问:无证驾驶摩托车出险能理赔吗?

    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属于免责条款。

    Q9.问:住院补贴如何计算?

    答: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需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每天给予补贴,按照不同区域补贴标准,单次住院最高赔付30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80天。

    Q10.问:身故案件需要及时报案吗?

    答:身故案件一定需要及时报案,未及时告知可能会影响后期的理赔判断,产生后期理赔纠纷。

    Q11.问:以前不知道有这个保险,现在可以报案理赔吗?

    答:可以的,报案的追溯期为三年,需提供有效材料,按照出现意外年份的理赔标准进行赔付。

    Q12.问:因疾病导致的救护车费用可以理赔吗?

    答:不可以,仅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使用救护车的费用可以理赔。

    九、承办意外险联系方式

    承办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地点:嘉定镇圣塔西路2号

    联系电话:13763922166、18107076135

                                       信丰县民政局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