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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有我 安全过节】致全县人民的新春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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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根据《关于2024年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我县2024年实行全年禁限放烟花爆竹,县城区内(详见附图)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改善空气质量,维护美好家园,让信丰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城区更宁静,我们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自觉遵守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城市安宁的生活环境,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运输、储存、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居民、守法公民,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要崇尚新风尚,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坚决制止。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禁燃”法规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
信丰,我们共同的美好家园,需要每一位居民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我们倡导全体居民积极行动共同遵守禁限放烟花爆竹规定,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
                
  禁燃禁放范围及重点区域和地点
                看这里!

一、信丰县禁燃禁放范围及重点区域和地点

(一)县城区:东至绕城105国道,南至桃江河北岸、杨家大桥,西至京九铁路、火车站、赣深高铁,北至赣粤高速北出口。



(二)下列重点区域和地点实行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保存单位和自然保护区;

2.车站(含高铁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加油站、油库、液化石油站、天然气站、粮库、民用爆炸物品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库等易燃易爆生产、销售、储存、使用场所;

4.发电、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通讯线路、军事设施附近;

5.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幼儿园、托管所、学校;

6.山林、绿地、苗圃、墓区等重点防火区;

7.桥梁、地下空间;

8.公园、商场、集贸市场、居民小区、公共娱乐场所内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限放范围

除上述禁燃禁放范围以及重点区域和地点外,全县其他区域为限放区域,实行分时段限制燃放: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可以全时段燃放;其它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燃放。


三、法律责任

(一)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它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不听引导、不听劝阻或阻碍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任何单位、个人均有权利义务劝阻和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相关职能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对打击报复劝阻人、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严惩。

举报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县公安局:110

县城管局:0797-3321218

信丰生态环境局:0797-3361751

县应急管理局:0797-333653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97-3321315

新春将至,让我们一起低碳绿色过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