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和目的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范森林火险及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管理规定。
二、编制依据
本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赣州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信丰县禁限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主要任务
此管理规定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深入广泛宣传发动,严格依法打击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到禁燃禁放宣传广播有声音、手机有短信、重点场所有《通告》、居住区有宣传牌、街道(村巷)有标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禁燃时段和区域内烟花爆竹“零燃放”,最大限度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改善我镇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
四、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村(居)要带头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统筹协调。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有关工作,加强对居民、村民的宣传教育,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巡查、劝阻、警示等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组织协调安监、市场监管、城管等多部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监管,严格依法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击、全过程阻断。
五、解读渠道
解读机关:信丰县大阿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大阿镇安监站 张华丽
联系方式:0797-3298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