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退役军人工作提质增效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宁夏会议”和全省退役军人事务局长会议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省、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围绕“服务、保障”目标, 以“五型”政府建设为动力,以全面推广“尊崇工作法”为抓手,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获得感、幸福感 ,在全县形成拥军崇军浓厚氛围,为打造全省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县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提升实移交安置质效
1.畅通安置渠道。发挥党政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主渠道作用,建立从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归集专项岗位用于接收安置退役军人制度。探索实行重点对象直接安置、专业人才对口安置特殊人才选调安置、具备资格转任安置等相结合的“直通车”式安置办法,促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2.提高安置质量。根据工作需要和退役军人德才表现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职务职级。按照安置政策,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到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职级等级确定工作。树立鲜明的安置导向,对作战部队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功臣模范、烈士子女、有参战经历、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的退役军人安置时予以倾斜。
3.加强安置保障。高质量完成年度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安置到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退役军人按规定给予编制保障,并按照相关规定发放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落实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4.改进移交机制。加强军地协作配合,完善退役军人移交程序,畅通移交渠道,提高退役军人离队报到率。按照国家有关军队离退休人员移交安置政策,逐步实现即退、即审、即交、即接。
(二)全面落实政策待遇保障
5.精准精细落实现行优抚政策。落实国家退役军人优待办法,完善保障体系,保障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按时足额发放。
6.全力做好社保接续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出台的有关政策,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7.建立困难帮扶援助机制。对生活严重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帮扶援助,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探索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鼓励动员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捐助,壮大基金规模,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更实惠的服务保障。引入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养老、医疗、康复、心理疏导等提供帮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服务机制。
(三)加大扶持就业创业力度
8.加强教育培训。依托省内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教育资源,构建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并行并举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培训体系。通过单列计划、单独招生、加分投档、免试入学以及学费和助学金资助等措施,为退役军人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机会。紧紧围绕市场需求,提供有特色、精细化、针对性强的培训服务。
9.拓宽就业渠道。研究制定退役军人优先就业岗位目录建立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设置一定数量事业单位岗位和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考。注重从返乡的退役军人中培养选拔村干部,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党的基层组织、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搭建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平台,帮助退役军人就业。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保障。
10.积极扶持创业。探索建立退役军人刨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制定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四)擦亮信丰双拥创建品片
11.传承红色基因。健全常态化宣传机制,定期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最美军嫂”学习宣传活动,宣扬优秀退役军人和爱国拥军模范先进事迹,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挖掘红色资源,加强退役军人宣传平台建设,通过报刊杂志、官网官微、创作主题文艺作品等形式,传承红色基因,唱响“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时代主旋律。
12.开展拥军优属。健全双拥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加强双拥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双拥共建活动,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氛围。紧紧围绕服务部队多样化军事任务,推动解决演训场地、交通运输、安全警戒后勤保障等实际问题,并积极为广大官兵排忧解难。
(五)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建设
13.严格党员管理。做好退役军人中的党员摸底、登记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确保及时纳入党的基层组织管理。重点加强退役军人中的流动党员管理 ,确保每名流动党员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严格教育管理监督,通过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活动,教育引导退役军人中的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14.强化荣誉激励。建立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对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典型予以表彰。规范做好立功授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迎接退役军人返乡以及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统一悬挂光荣牌工作。健全“八一”、春节走访慰问制度,对退役军人军属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15.建立教育惩戒机制。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和革命精神教育。探索建立退役军人优待诚信体系,将退役军人相关待遇保障与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现实表现挂钩,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甚至违法犯罪的,视情节轻重暂停、降低或者取消相关抚恤优待和荣誉待遇。对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退役军人加强教育引导,对制造或传播散布谣言、聚众滋事等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置。
(六)广泛开展褒扬纪念活动
16.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工程, 推动烈士纪念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提升服务效能。
17.弘扬英烈精神。加强英烈事迹挖掘整理,完善烈士英名录,开展英烈宣传,讲好英烈故事,菅造铭记英烈功勋、传承英烈精神的浓厚氛围。健全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广泛组织开展纪念活动。强化英烈荣誉保护。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推行纪念设施巡查巡检,依法保护英烈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
(七)切实做好权益维护
18.积极化解遗留问题。全面清理退役军人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妥善协调处理下岗志愿兵、“两参”人员、进藏兵等群体利益诉求历史遗留问题。
19.推动信访事项解决。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诉求合理合法的及时就地解决,诉求不合理不合法的,在坚持原则同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20.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八)努力提升服务管理能力
21.健全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县、乡两级党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机制,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持续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全覆盖,实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
22.加强队伍建设。以“五型”政府建设为抓手,按照高素质专业化要求,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职工队伍。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建立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和能力。
23.全面推广“尊崇工作法”。深入宣传发动,严密组织实施,打造“一域一队伍”,建立“一人一台账”,落实“一家一对接”,组织“一周一活动”,开展“一月一堂课”,实施“一季一走访”,举办“一年一评选”, 扎实做好基础性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成效,为打造全国有影响的革命老区示范县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