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让军人成为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落实政策待遇保障。
广泛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法规,保障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并按时足额发放,精准精细落实现行退役军人政策规定;探索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困难帮扶和救济援助机制,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更实惠的服务保障。
二、提升安置就业质效。
高质量完成年度安置任务,落实“六保”“六稳”措施,畅通就业推介信息,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高等教育和技能培训。注重把优秀退役军人培养选拔到村两委、城乡社区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岗位,拓宽就业渠道。
三、营造尊崇浓厚氛围。
推进拥军优属工作,深入推广“尊崇工作法”,常态化开展“七个一”、双拥共建、学习评选等活动,做好走访慰问、送立功喜报、迎接返乡、悬挂光荣牌等工作,强化关爱尊崇和荣誉激励,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军人军属的浓厚氛围。
四、加大权益维护力度。
化解攻坚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调处办结涉军群体问题诉求。加强法治宣传和思想教育,开展法律援助,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安全稳定。
五、提高服务保障能力。
持续夯实服务保障体系,落实村级服务专干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要求,努力实现“五有”“全覆盖”要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党建“三化”建设和“五型”政府建设为抓手,开展争作“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纪律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闯勇创实干的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队伍。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