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 规章

关于印发《信丰县2021-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访问量:

信府办字〔20213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信丰县2021-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128    


信丰县2021-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快速扩散蔓延态势,保护全县森林资源,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防治技术方案(2021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193号)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进十四五期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保护松林资源,营造健康森林为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治理为要、监管为重的防控理念,以重点拔除、逐步压缩、全面控制为目标,按照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要求,加大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力度,加强疫情监测、强化疫源管控、提高除治质量,确保完成国家所定控制增量,消减存量,有效遏制疫情严重发生和快速扩散势头的目标任务,维护我县生态安全,筑牢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建设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助力。

二、防控目标

巩固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歼灭战成果,通过开展疫情防控,实施病死(濒死、枯死)松树清理、综合防治和生态修复,实现到2025年底全县疫点和疫情发生面积双下降,新田镇和金盆山、谷山核心景区实现无疫情,全县数量控制在2020年水平及以下,松林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明显改善,抗病能力显著增强。

三、防控措施

(一)疫木清理

以清理病死(濒死、枯死)松树为核心,按照由外向内、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原则,采取疫木集中除治和常态化除治相结合方式,有序组织和科学开展疫木除治,彻底清除疫源。

1.清理范围

全县各乡镇(国有林场)辖区内所有病死(濒死、枯死)松树。

2.清理时间

1)集中清理期:每年111日至翌年331日。

2)常态化清理期:每年41日至1031日。

3.组织形式

除治清理工作以各乡镇(国有林场)为实施主体,采取两年绩效承包的方式,通过合法合规的办法确定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业务、具备实力的专业除治公司(队伍)进行除治。不得使用江西省林学会森林保护专业委员会《关于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信用评价结果公告》公告中的企业(详见附件3)。江西省林业科技实验中心负责所辖松林的疫情防控工作。

4.除治要求

1)各乡(镇)政府必须建立除治监管机制,落实监管人员(可以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管人员)全过程旁站式监管,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山头地块。监管人员要严格实行全天候跟班作业,填写除治日报单,及时上交乡(镇)林业工作具体负责人;乡(镇)林业工作具体负责人及时汇总报至县松材线虫等重大外来生物灾害预防和除治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

2)各除治公司(队伍)要严格按照山上无病死(濒死、枯死)松树,除治山场无滞留疫木、无直径1cm以上松树枝桠材,疫木伐桩不得高于5公分并剥皮处理等技术标准进行除治。同时按照疫木管理和森林防火相关规定,加强疫木焚烧管控;如违反《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江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或引发森林火警(灾)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不宜采取烧毁处理的疫木,各乡(镇)要做好农户工作,由除治公司(队伍)使用疫木专用运输车,按照一车一单的方式,统一运送至县内疫木定点除害处理企业进行除害处理。

(二)综合防治

在全面清除病死(濒死、枯死)松树的基础上,通过设置诱木、悬挂诱捕器、打孔注药等方式,进行综合防治,巩固成效。公园、景区等范围内的名木古松、景观松树和优势松树实施打孔注药保护;在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区采用设置诱木、悬挂诱捕器等措施,对松褐天牛等媒介昆虫进行监测和诱杀,降低虫口密度,同时加强诱木管理,做到即死即除。

(三)生态修复

坚持预防为主的防控思路,加大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开展健康森林建设,增强松材线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对疫情严重的或森林生态条件好的区域,可结合疫木除治开展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更新采伐、更替改造、抚育改造等措施,提高松林对松材线虫病的抵御能力,促进松林演替,逐步进入良性循环的区域性森林生态系统。对未染疫的成熟湿地松林,在确保监管到位的前提下,有计划的实施更新改造。

、除治验收

(一)验收时间

1.20222023年每年420日前,对各乡镇(国有林场)疫木除治质量情况进行核查验收。

2.2023930日前对两年绩效承包成效进行绩效评价。

(二)验收程序

1.乡镇(国有林场)自查。每年410日前,各乡镇(国有林场)严格按照疫木除治技术标准完成本辖区松材线虫病绩效承包年度自查,及时将自查结果报至指挥部办公室

2.县级验收。每年420日前,县林业局按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单位对各乡镇(国有林场)上报的自查结果,抽取30%小班进行综合验收。

3.成效评价。县林业局对各乡镇(国有林场)两年来除治验收结果和2023年度秋季普查结果,进行综合成效评价。

(三)结果运用

县级验收结果与当年绩效承包经费相挂钩;成效评价结果与两年绩效承包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相挂钩。对两年绩效评价优秀的除治公司,乡镇在今后工作中可以优先选取。

、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引导。运用新媒体、结合传统形式,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宣传,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控基本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培训指导。指挥部办公室要对乡镇(国有林场)分管领导、林业工作人员进行松材线虫病防控知识和防控技术的培训;乡镇(国有林场)对村组(工区)工作人员、除治公司(队伍)开展相关培训。县林业局要组织技术力量,对疫情监测、病死(濒死、枯死)松树清理、综合防治、林分改造等进行技术指导。

(三)严格督导考核。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严格执行《信丰县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试行)》(信办字〔202019号)。指挥部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督查结果实行每季度一通报,对防控工作责任不明、措施不力、除治质量差的,予以约谈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