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引进人才户口迁入
二、事项类型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公安局
责任科室:户政科及各派出所
五、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公民因工作调动、公务员录用等原因申请迁移落户的
【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请人不符合批准条件的,提交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不予批准。
六、申请材料
1、人才类相关证书
2、单位录用证明
3、落户户口簿及身份证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
1、西牛镇:信丰县迎宾大道北5G产业园园区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2、其他乡镇:各乡镇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窗口】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
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8516
八、办理时限
【即办件】
法定办结期限:3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1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
十一、跑动次数
跑动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公安局。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135号。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