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信丰县园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编制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文件要求,开展信丰县园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工作,信丰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信丰县园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形成初步成果。
为提高政府土地价格决策的透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召开信丰县园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编制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信丰县自然资源局九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范围:信丰县相关职能部门、乡镇代表以及部分村民代表等,关心信丰县园地定级与基准地价编制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申请参加听证。
四、报名时间、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于2024年6月15日下午17:00前到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四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报名。
五、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地址: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97- 3338611
六、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真实意见,根据县情实际,对本次基准地价测算的成果内容提出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3、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4、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