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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客运站站级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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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三级客运站站级核定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科室:事业发展中心

、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1)提交申请书; 

(2)《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申请表》; 

(3)提供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相关材料; 

(4)提供辖区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 

2、产权所有者与事实经营者不得重复申请。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以上批准条件,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1.《道路客运站站级核定申请表》

2.《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经办人的身份证免证办

3.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

4.提供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相关材料信用+容缺办

5.辖区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告知承诺制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9508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跑动次数

只跑一次。

十一、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窗口。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9349

十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