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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安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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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安全确认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科室:事业发展中心

、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本辖区内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 

2.经公路管理机构对现场进行技术及安全评价; 

3.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相关标准; 

4、疏浚作业符合公路安全要求,并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以上批准条件,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

1.行政确认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免证办

3.疏浚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告知承诺制;

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信用容缺办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9508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跑动次数

跑一次

十一、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窗口。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9349

十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