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安全确认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科室:事业发展中心
五、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本辖区内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
2.经公路管理机构对现场进行技术及安全评价;
3.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相关标准;
4、疏浚作业符合公路安全要求,并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以上批准条件,不予受理。
六、申请材料
1.《行政确认申请书》;
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免证办】;
3.疏浚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评估报告【告知承诺制】;
4.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信用+容缺办】;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9508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跑动次数
只跑一次。
十一、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窗口。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9349
十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