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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4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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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公交(提)字〔2022〕10号               签发人:李峰

                类:A

对县人大十九届次会议第46建议的答

刘薇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加装挡雨棚及无牌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下简称:大队)收悉提案内容后十分重视,专门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解决措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二(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因其经济性、灵活性和实用性得到广大市民群众的青睐,逐渐成为小城市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随之而来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超员、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规加装挡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正常通行秩序,危害公共交通安全。为了彻底消除这一城市顽疾,大队正从以下四个方面规范二(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通行秩序。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属地部门交通安全监管责任。2020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来,大队一直对二(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开展常态化整治。今年4月底,由县政府统一部署、县道交委牵头组织开展两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5月中旬,县道路交通安全分管领导吴德权副县长亲自带队前往湖南浏阳市学习道路交通管理先进做法,借鉴了先进的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由县政府层面制定了《全县二(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了各乡镇、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切实整治易肇事肇祸的二(三)轮车违规加装挡雨棚、超员、闯红灯、逆行以及无牌四轮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断净化道路环境,提升事故预防水平。为提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专门明确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监管部门以及车辆销售企业具体工作职责,压实了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正紧锣密鼓开展中。

(二)积极宣传劝导,提高群众和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美丽乡村行”等主体宣传活动,大队一直致力于二(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积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七进”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讲解车辆典型交通违法案例,特别是加强了老人、学生群体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发布二(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整治动态,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重点节假日、出行高峰等重点时段按照“七必上”要求,组织各乡镇“两站两员”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在路面执法整治中,大队坚持“宣教罚”一体结合,坚决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引导驾驶人自觉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三)强化源头管控,杜绝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流入市场。为了彻底整治二(三)轮车加装挡雨棚、超员、闯红灯、逆行以及四轮电动车无牌上路行驶等问题。大队正组织开展车辆源头安全排查:一是清理排查资质不符的销售维修商家。“老年代步车”、二(三)轮电动车等销售商家,集中整治非法销售、改装商店和窝点,无经销资质或违法改装的一律关闭取缔;二是严格监管符合资质的销售商家。禁止商家发布虚假信息,有道购买者购买无公告目录的二(三)轮车和四轮电动车,对涉及的产品实行查封,对已出售的非标产品责令限期召回;三是推行“上牌配帽”销售。简化二(三)轮车电动车注册登记程序,由商家开展实时办理注册上牌服务并配送安全头盔,实行购车时同时办理登记服务。

(四)坚持严查严管,规范二(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通行秩序。在每天出行高峰时段、逢圩日、重点节假日、农忙以及脐橙采摘季节等重点时段加强对二(三)轮车交通安全监管。发现违规加装挡雨棚的一律现场拆除,涉及严重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的坚决扣车、顶格处罚,并通报驾驶人所属乡镇,要求村委会加强安全监管。查获到二(三)轮车无牌行驶行为,要求驾驶人为车辆购买交强险,前往车管所登记上牌。今年5月以来,大队对四轮电动车实行严管高压态势,执法中查处到车辆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行为时一律扣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并由车主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担保该车不再上道路行驶后方可将车辆领回。

规范全县二(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通行秩序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同时也需要全社会、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和鼎力支持。虽然通过现阶段的努力,二(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通行秩序有了较大的提升,但也不可否认,两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在今后的工作中,大队将做到对二(三)轮车及四轮电动车交通安全常态化管理,也希望您继续建言献策,推动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

信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6月8

抄送:县人大选任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承办单位联系人:李健 电话13507075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