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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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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自然资字〔202210             签发人:陈云金

                                类:A

对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98建议的答复

吴光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脐橙采后分选站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脐橙作为我县特色优势农产品,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相关要求,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及乡(镇)引导果农、果商开展科学选址工作。经乡镇申报,对与生产农产品(含脐橙)直接关联的分拣包装、临时保鲜存储等初加工设施用地和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用地,在占地面积控制在400㎡以内的非永久性建筑物(不在城市规划区和控制区),予以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有效缓解了果园种植过程中农资农机具堆放和短期内农产品分拣包装、临时保鲜存储的问题。

脐橙分选站布置的机械设备为智能化处理生产线,选址多不在果园内,为非生产必须的配套设施,且用地面积远超400㎡,从土地用途、站址选择、用地规模等方面不符合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条件要求。针对该问题,建议进一步优化脐橙分选站选址,鼓励选址老旧厂房等存量用地,同时属于乡(镇)、村集体乡村振兴项目的,可依据相关用地报批要求和用地规划条件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予以解决。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268

抄送:县人大选任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联系电话:0797-3338603

附件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代表(委员)

   

吴光玉

通讯地址

信丰县正平镇仙济岩村党支部书记

电话

13979703509

建议(提案)内    

2020年9月县委县政府为了推动信丰县脐橙高质量发展,每个乡镇建设一个脐橙采后分选站,当时党委政府要求此项目落户我村。2020年9月7日县委还印发专门的会议纪要。为了响应政府号召,我就召集乡贤筹资100万元,按照政府要求,征地购设备,(其中指定设备在高新区绿萌公司购买32万),但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党委政府跟县有关部门就通知我这个项目存在问题,需暂停建,到现在为止,土地设备都是闲置,望有关部门重视,解决项目用地问题。

承办单位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0797-3338603

代表(委员)对办理情况的意见: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收到答复后3日内填写好此表,寄或送县人大选任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代表(委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