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人大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陈小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县安全救援设施人员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针对建议所提各消防站营房建设的现状,大队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公安部消防局,GB T35547-2017)建设规范和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2、针对黄泥村,坪石村,金盆山,新田金鸡村,正平九渡等5个自然村人口多,距离消防站远需设置建设消防站的意见,大队赞同并一致认为该意见非常有必要落实,现已向相关部门和乡镇征求意见。
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2022年 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