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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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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第109号建议

的答复

简丽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校园周边烟、酒销售乱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给广大师生营造安静、舒适的校园周边环境,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嘉定镇派出所、烟草公司对校园周边烟、酒销售行为进行摸排整治。

执法人员先后前往信丰四中、信丰七中等多个校园周边餐饮店、便利店、超市等商铺,通过发放《信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酒水的告知书》、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重点宣传严禁向学校学生销售烟酒、“三无产品”等行为,积极劝导商户店内经营、规范经营、有序经营。此次行动共计出动各方人员7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辖区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嘉定镇派出所、烟草公司将持续对校园周边违规销售烟草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