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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县属国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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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县属国有林场)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四、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信丰县林业局

责任股室:森林资源股、行政审批股

、受理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采伐林木所有权属清楚; 2.在年采伐限额范围内; 3.乡镇林业管理机构审核同意; 4.正常申请时间为每年的十月三十日之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特殊情况例外)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山林权属有争议或者不明晰的; 2.森林、林木使用权和林地使用权的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原承包经营剩余期限; 3.属一级国家公益林的(其他公益林不得以转让方式进行交易); 4.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申请材料

1、林采伐申请书(表)并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2、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或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书)

3、林木采伐审批表

4、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

5、申请单位法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6、权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出具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的签署意见。

七、办理渠道

【办理地址】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办理窗口】综合一窗办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中午12:00-14:30实行错时服务,周末及节假日实行延时预约服务。

【咨询电话】0797-3339509

八、办理时限

承诺件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期限:4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十、办理流程:详见流程图

  

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流程图

十一、跑动次数

只跑一次

十二、监督投诉

单位:赣州市信丰县政务服务管理中心监督股

地址:赣州市信丰县5G产业园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号码:0797-3339349